從初二開始,偲紋媽媽就總是覺得家裏的錢少了。莫名其妙的就不見了。偲紋家有一個抽屜是專門放一些重要東西的,糧本了,糧票了,錢了,都放在裏麵。每個月初發工資了,偲紋媽媽都會把一個月的生活費放進去,留著慢慢花。那時候偲紋媽媽和爸爸倆人加起來,一個月大概能掙260塊錢左右。其中一百塊錢雷打不動要寄給偲紋奶奶,一百塊錢存起來以備不時之需。剩下的六十塊錢,就是偲紋一家的生活費了。偲紋媽媽非常節省,基本上不買衣服,差不多保持著一季有三套衣服來回換的標準。擦臉油之類的護膚品就更不用提了,從來沒有用過。偲紋爸爸不抽煙不喝酒,沒有任何不良嗜好,下班就回家買菜做飯,是一個標準的妻管嚴,兜裏常年裝的錢不超過兩塊。
偲紋呢,在媽媽的嚴格管控之下,從來就沒有過零花錢。向來都是想要什麼就找媽媽要錢,媽媽覺得可以買就會給錢,覺得不能買的,“無理要求”就被自動駁回。小時候這樣還可以,但是隨著偲紋的長大,已經越來越不滿足手裏始終沒有一分錢可供揮霍的狀態,她也跟媽媽提過很多次,但是媽媽就是他們家的武則天,武皇說不行就是不行,根本沒有商量的餘地!在錢這方麵,偲紋對媽媽還是蠻有意見的。
最開始琢磨偲紋家生活費的是張璿。因為張璿從小在偲紋家長大,對偲紋家什麼東西放在哪裏了如指掌,更別提放錢這麼重要的地方了。本來偲紋媽媽曾經想過要防備張璿,畢竟是個外人。但又總覺得她還是個孩子,而且自己看著她長大,這孩子雖然不像偲紋那樣單純,但是也絕對不敢動偷錢的心思。
隨著張璿慢慢長大,張璿爸爸開始越來越多的讓張璿回家住了。因為閨女大了,不用他管了,甚至還能照顧他了。從初一開始,張璿周一到周五都是回自己家住。兩個孩子放學先一起到偲紋家寫作業,然後張璿再回家給她爸爸做飯,晚上也就不再回偲紋家了。周六日的時候,張璿才會在偲紋家住上一兩晚。這樣一來,周六日的這個晚上,就是偲紋和張璿被窩夜話的時間。這一周發生的所有事情,都會集中在被窩夜話時間向彼此傾訴。學校裏暗戀偲紋的男生,張璿喜歡的社會青年二輝,張璿爸爸喝酒又向誰家借錢了等等,他們分享各自身上發生的一切事情。
必須承認,張璿比偲紋早熟很多。偲紋雖然很多人追求,但是她的內心非常單純,那些追求她的男孩兒她一個也沒看上,她一直在等著自己的白馬王子。用現在流行的話說,她堅信她的白馬王子一定會在一個萬眾矚目的情況下出現,身披金甲聖衣,腳踏七彩雲霞來娶她。
張璿則完全不一樣,她是一個愛慕虛榮的女孩子。從小沒有感受過母愛,跟著酒鬼爸爸嚐盡了人情冷暖。生活的艱辛迫使她迅速成長,她學會了本不該屬於她這個年紀的一切。她懂得察言觀色,深深地知道自己離不開偲紋家的幫助,她也知道偲紋媽媽對她開始有所防備,所以每次在偲紋媽媽麵前,她都裝出一副天真可愛的孩子相,讓偲紋媽媽放鬆對她的警惕。她知道偲紋單純善良,她在每次被窩夜話的時候,就開始潛移默化的給偲紋洗腦。她和偲紋在一起的時間越長,她就愈發嫉妒偲紋,她覺得偲紋有的這一切,也理所應當的該屬於她。她經常偷偷的觀察偲紋,覺得她真的沒什麼啊,為什麼那麼多男生都喜歡她呢?她再照鏡子看看自己,青春的胴體,嫩的能掐出水兒的臉蛋兒,狐狸一樣會勾人兒的丹鳳眼,高高的鼻梁,厚嘴唇。而且還沒有偲紋那種李逵一樣的眉毛。她真的不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