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運動反射神經遲鈍:慢了一兩秒。如車速為60公裏/小時,一秒鍾車子就已經跑了16.67米,必然會產生嚴重後果。
(三)觸覺能力降低:飲酒後駕車,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腳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製油門、刹車及方向盤。
(四)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飲酒後,人對光、聲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距離和速度。
(五)心理變態。酒精刺激下,人有時會過高估計自己,對周圍人勸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從心的事。
(六)疲勞。飲酒後易困倦,表現為駕車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行為。
怎樣遏製醉駕事故的發生
有效預防和遏製醉駕事故的發生,是一項社會化、長效化、係統化工程。因此,交通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將日常檢查整治與集中專項整治相結合,始終保持對醉駕“零容忍”的執法理念。同時,還要加強駕校監管,有效遏製不培訓、少培訓、減少培訓項目及刷空學時、假學時現象發生,不斷提高和規範培訓質量和標準。另外,在短期內無法扭轉傳統勸酒習俗的情況下,政府應當積極引導和扶持代駕行業發展,減少醉駕犯罪行為發生。
1.安裝車載防酒後駕駛係統:在車上安裝能自動識別喝酒高峰時間段,能防止駕駛人檢測作弊的防酒後駕駛係統,若超過國家標準汽車則無法啟動。
2.國家法律提供支援:國家提供酒後駕車相關限製管理法律條文,交通管理部門應借鑒國外方式對有酒駕記錄人員實施強製安裝防酒後駕駛係統。
3.提供“酒後代駕”服務:餐飲娛樂場所為客人開設“酒後代駕”服務,或由政府開通“酒後代駕”服務專線。
4..履行社會服務令:除國家規定的處罰外,酒後駕車者還要到醫院做義工。
5.避免僥幸心理:消除人們“少喝酒不影響開車”的認識誤區,剖析酒精對駕車者的影響和危害,警示人們放棄僥幸心理。
6.為醉酒者友情叫車:為醉酒者(不論是朋友還是陌生人)叫輛出租車。.
改變全民觀念並造成風潮,目前似乎正是推動全民一起“拒絕酒駕運動”的好時機,我們可以從以下幾項開始做起:
1.聚餐或宴客活動的主人,應該主動提醒賓客勿酒後駕車,或甚至規劃餐後交通(包括指定駕駛、代客叫車等),這樣子才是有誠意、有道義的主人。
2.一起喝酒的同伴或朋友,應該相互約製以避免酒駕行為,因為這才是真正的朋友。
3.所有人都要發揮影響力,主動規勸、製止家人或朋友的酒駕行為。
4.交警加強取締酒駕工作,針對易發生酒駕及易肇事之路段、時間及車種,彈性規劃聯合巡查,並強化機動巡邏攔檢,提高執法之強度與密度,讓駕車者沒有僥幸的心理或空間。
如果大家都能有“酒後不駕車”的共同認知且能成為社會主流價值,才能以全民的力量共同約製酒駕行為;也相信在大家共同努力下,酒駕肇事致人傷亡的悲劇才能更加減少,民眾也才能擁有更安全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