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一起來拒絕酒駕
警鍾長鳴
從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醉駕入刑”正式實施以來至今,3年多的時間裏,我國機動車年均遞增1500萬輛、駕駛人年均遞增2000萬人、道路裏程年均遞增12萬公裏,可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全國發生涉及酒駕、醉駕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起數和死亡人數較“醉駕入刑”前同比分別下降25%和39.3%。
據公安部統計數據顯示,“醉駕入刑”3年來累計查處酒駕127.4萬起,醉駕22.2萬起,同比分別下降18.7%、42.7%。同時,依法對酒駕行為實施行政拘留1.1萬人,暫扣駕駛證84.2萬個,吊銷駕駛證15.8萬個,一次記滿12分89.3萬人。其中查處國家機關公職人員酒駕並抄告紀檢監察部門的達1400餘人。
醉駕為何有所抬頭
據有關部門披露,近來醉駕有所抬頭,並呈上升趨勢。醉駕案件屢禁不止,原因複雜。一者,受到傳統的勸酒風氣影響。不少醉駕的原因均是參加親朋聚會,其中八成以上是因為勸酒所致。二者,僥幸心理作祟。雖然司機對“醉駕入刑”的規定有所了解,但在主觀上未引起重視,總認為自己喝點酒尚未達到醉酒標準,未必會被交警查到。三者,少數摩托車駕駛者,不明確酒後駕駛交通違法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及可能受到的刑事處罰,部分摩托車駕駛人員甚至認為醉酒駕駛僅針對汽車、貨車等機動車,並不適用於摩托車。
此外,我國是一個酒文化深厚,飲酒曆史悠久的國家。高興飲酒,失意時喝酒,生意洽談,走親串戶,紅白喜事,一切好像都離不開它。但是“酒駕”引起的交通事故,使傳統酒文化給廣大人民群眾帶來了不小的傷害,與現代文明產生了巨大矛盾衝突。
世界衛生組織的事故調查顯示,大約50%—60%的交通事故與酒後駕駛有關,酒後駕駛已經被列為車禍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中國,每年由於酒後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達數萬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與酒後駕車有關,酒後駕車的危害觸目驚心,已經成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殺手”。
根據調查表明,40%的酒後駕車者“過高地相信自己的駕駛技術”。這類駕車者認為自己酒量大,開車技術過硬,總想用酒後駕車來“炫耀”自己的技術,結果造成險象環生。27%的酒後駕車者的“安全意識不強” 。
此外,酒後駕駛者往往存在“僥幸心理”,認為自己以前飲酒駕駛從來沒有出過事,也沒有被抓過,而且也經常看到其他人酒後駕駛,於是便僥幸酒後駕駛,造成慘劇。有了以上思想作怪,駕駛者往往把酒後開車不當回事,使酒後駕駛屢禁不止。
喝酒時酒精的刺激使人興奮,在不知不覺中就會喝多,當酒精在人體血液內達到一定濃度時,人對外界的反應能力及控製能力就會下降,處理緊急情況的能力也隨之下降。對於酒後駕車者而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發生撞車的幾率越大。
當駕駛者血液中酒精含量達80毫克/100毫升時,發生交通事故的幾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時的2.5倍;達到100毫克/100毫升時,發生交通事故的幾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時的4.7倍。即使在少量飲酒的狀態下,交通事故的危險度也可達到未飲酒狀態的2倍左右。
人們在喝酒過後,對駕駛車輛有兩項很重要的影響:
(一)視覺障礙:一般人在平常狀態下的外圍視界可達180度,如果酒精含量超過0.8%。,駕駛員的視野就會縮小。在這種情況下,人已經不具備駕駛能力。至於醉酒的駕駛員,甚至隻能感覺到周圍環境的很小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