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革高校外部管理體製,優化高校內部管理體製
改革高等教育行政體製,能夠直接影響到我國高效管理體製的優化與深入改革,能夠從根本上進行高校去行政化。我國高等教育行政體製的改革關鍵是對高校權力進行下放,一方麵讓高校逐漸減少對政府、行政部門的依賴,另一方麵讓政府及相關行政部門能夠給予高校獨立發展的空間和權力,從而達到高校去行政化的目的。高校實行自治、自主主要包括三個方麵的內容:一是高校自主、自治的主體,應當給為高校內部的核心力量,也就是高校中的校長、教師以及內部管理工作人員;二是高校自治、自主的內容,高校作為教育和學術研究機構,其性質決定了其自治、自主的內容,即學術自由和管理自由;三是高校自治涉及的目標,高校自治並不是為了自治而自治的,而是要得到充分的學術自由、教育自由和管理自由。那麼在明確高校自治、自主內容之後,便能夠依據上述三方麵的內容,來進行我國高等教育行政體製的改革。
(四)強化學術權力
學術權力的正確定位和強化能夠有效的推動高校內部管理機製的優化和健全,科學、真理、專業知識和專業素質都是學術權力的重要來源之一,並且對於高校來說,教學、科研人員更加是學術權力的行使主要群體,能夠代表高校中的最高的學術水平。學術權力作為一種自發形成的、由學術威望產生的影響力和凝聚力,能夠讓他人心甘情願的追隨,因此必須要讓高校中的學術委員會的權威性得到充分發揮,將屬於學術方麵的權力交還給教授以及高校中的學者、專家們,讓其能夠在高校中擁有一定的權力來進行學術研究、資源管理等活動。學術委員會作為高校中的學術權力的代表性機構,必須要對高校中的專業設置、學科建設、教學改革、發展規劃等各個方麵進行審議和研究,從而帶領高校中的學術團體更好的進行學術研究和教研研究,一方麵能夠有效的提升高校的學術水平和教學水平,另一方麵也能夠促進高校內部管理機製的優化,為高校去行政化提供幫助,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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