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我不是在為他的惡性開脫,我隻是想讓所有牽扯到這些事、為這場惡添磚加瓦的人都受到懲罰,一個人也不放過。我哥哥已經受到了懲罰,趙大寶也跑不了,但是該為這場惡負責的,不是還有原本應該被關進籠子,但是被那條狗所拯救的另外一條狗嗎?”
林森愣了一下:“英寧你……”
“抱歉,我現在腦子有些亂,但是你不用擔心我,我以後會活的很好。畢竟他把種子交給了我,我要看護著這顆種子成長為參天大樹,讓它枝繁葉茂,開花結果,比其他所有的樹都要好。”
英寧從領口裏掏出一根銀鏈,鏈子下麵墜著一個廉價的塑料手鐲。
這隻手鐲模樣非常難看,直徑隻有五六厘米,應該是小孩子的款式。這還是二十幾年前流行的東西,大概就是塑料澆鑄出模型,在上麵簡單地描繪出一些圖案,連一塊錢都不值,也隻有心智不成熟的小孩子才會嚷著要買這種東西。
林森看見了她掏出來的手鐲,張口問道:“這就是你從現場拿走的東西嗎?”
英寧笑了一下:“怎麼樣?你要去找邱隊告狀嗎?”
原來回到公安局之後,他們立刻要求趙大寶交代了他們最後一次落腳的地點,一番討價還價之後,趙大寶終於說出來他、李雪梅還有趙龍三個人在本市的最後一處落腳點。警方破門而入,發現屋子非常普通,也沒有其他的案件證據,便暫時將屋子查封了。而英寧憑借自己的身份偷偷進了屋子,然後趁著別人不注意,拉開了趙龍臥室的床頭櫃,從裏麵拿出了一個鐵盒子,然後從盒子裏麵拿走了這個小手鐲。
後來現場民警發現抽屜被動過之後,立刻通知了負責這個案子的邱建清,邱建清在現場登記上看到了英寧的名字。但既然這間屋子裏沒有破案所需的證據和其他貴重物品,他便不想聲張,準備等英寧稍微冷靜之後,再找她談這件事。
刑偵支隊的人都知道英寧去那屋子裏拿走了什麼東西,但沒有人知道她究竟拿走了什麼。
林森觀察了一下那隻手鐲:“你冒著違反紀律的風險跑去那間屋子,就隻拿了這個手鐲出來嗎?真是不值得呀。”
“你們以為我拿了什麼?他這二十幾年的存款嗎?”英寧看到林森,心情好了許多,甚至可以開玩笑了,“趙大寶不是已經和你們交代了嗎?他們這些年吃喝嫖賭無所不做,根本就沒有攢下什麼錢,我就是想偷也偷不到啊。”
林森從她手裏拿過手鐲看了看:“跟我說說為什麼一定要拿這個呢?”
“因為這本來就是我的!”英寧努著嘴,堅定地說,“我隻是拿回了屬於自己的東西!”她奪回手鐲,一厘米一厘米地仔細觀察著,“其實我都已經忘了這個東西了。那時候我剛剛被人販子綁架,他們把我全身的衣服都給扔掉了,但因為這個手鐲特別細,就卡在了手腕上,他們解不開,所以就一並帶到了這裏。後來我哥哥用洗潔精把這隻鐲子擼了下來,我還以為他已經把這手鐲扔掉了,沒想到他竟然藏了起來,哈哈,也是,那個時候他也很窮,沒有什麼玩具,偶然得到這個小東西,肯定要偷偷藏起來嘛。”
英寧掂著手裏的小手鐲,哼了一聲:“這個小壞蛋從小就小偷小摸!”
“給我看看這隻手鐲,”林森從她手裏拿過手鐲,翻來覆去看了一番,忽然猶豫著開口,“我可能見過這種東西。”
英寧卻不在乎:“那個時候這玩意應該挺流行的吧。”
當時的英寧隻有四歲,她已經忘記是從何種渠道如何得到的這隻手鐲了,但是林森比她年長幾歲,彼時已經是一個淘氣的小男孩了,自然對這種東西有著更加清晰的印象。
“這好像是當時一個挺有名的兒童電影紀念品,《飛鯨》吧,觀影結束之後,電影院的工作人員會給每個孩子發一個這種東西。你仔細看,這條魚的尾巴這裏印著一個圖案,應該是當時電影院的代號。”
林森抬頭看著英寧:“或許你至少能夠找到你親生父母住在哪座城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