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李勁:跨界合作是基於創新(2 / 2)

目前,“征求意見稿”已經過了公眾谘詢期,至此,官民第一回合的爭論結束。次日,有媒體發布社論,將這次官民互動稱為“馬丁堂共識”。

久呼未出的“一元登記”

參加完馬丁堂會議後,廣州公益人張遂新連夜寫了一份信息公開申請信,投遞給廣州市民政局。起因是馬丁堂會議上,李銳透露了一個信息,《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辦法》擬於2015年1月正式施行。這是備受廣州公益圈關注的另一項法規。

前年10月24日,《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辦法(草案征求意見稿)》在廣州市政府法製辦網站公布。辦法提出,廣州將允許“一業多會”的存在,並要求社會組織建立信息公開製度和內部信息披露機製。根據辦法,對社會組織實行分類評估製度,等級評估3A以上的,將優先承接政府職能和購買服務。

前年11月21日,廣州的公益人士也以問卷和邀請政府部門人員參與研討會的方式,對此法規盡情發表了意見。有5家公益機構向民政部門提交了立法建議書。

去年6月底,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擬規定廣州的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注冊資金由“實繳製”改為“認繳製”。這意味著,與申辦企業類似,1元注冊資金即可申辦社會組織。如果《辦法》出台,NGO的注冊門檻將大大降低,注冊條件更容易達到,某種程度上NGO登記注冊是容易了。

NGO注冊鬆綁,綠點環境發展促進會總幹事袁淑文認為,是政府對民間組織的支持,也便於其管理。《辦法》出台,對於整個行業也是一個很大的刺激,會有越來越多的社會組織以合法身份去做公益,公益組織之間的競爭加大,能刺激公益組織的專業性發展,也會有越來越多的社會問題得到關注。

但公益組織翹首以盼許久的這份法規,卻在6月份後就悄無聲息了,直到在馬丁堂被李銳提起。可是這麼快就正式施行,事前不應該有一個公眾谘詢和討論的過程嗎?張遂新正準備注冊一個NGO,所以這份法規對他來說,關係重大,“事關乎己,很有必要去過問一下。”

學界促進立法

近年來,廣州幾乎每個與社會組織有關的法規條例出台,都伴隨著公益組織的熱切討論回應。去年8月12日,廣東省法製辦在網上公布了《廣東省社會組織條例(征求意見稿)》。條例涵蓋了社會組織的注冊登記、內部治理、權益保障、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方麵,在業內引起了廣泛的關注與討論。去年8月19日,多家社會組織代表參加了在中山大學法學院舉辦的“走向共治:《廣東省社會組織條例(征求意見稿)》研討會”,並現場提出諸多意見。

不少社會組織表示,這份廣東省的征求意見稿吸收了廣州市管理辦法的經驗,一定程度上簡化了登記手續,但實際上條例仍有許多模糊之處。“沒有背景找不到業務主管部門,要怎樣登記?”複恩社會組織法律服務中心理事長陸璿率先拋出疑問。

“免稅資格”也是研討會上的一個熱點,到場的社會組織代表普遍反映,許多社會組織本身是非營利性質的,要交的稅卻很重。“漢達也曾多次申請免稅資格,但全都被打回來。”漢達康複協會會長陳誌強說,“即使承接政府購買服務,在交給政府的預算中,還要做稅收預算。”

即使獲得免稅資格,能免的部分也很少,還會遇到各種困難——壹基金綜合支持中心總監唐藝蕾大吐苦水,壹基金雖然有免稅資格,但是這個資格是有地域性的,出了深圳,很多稅務部門就不認了,在雅安地震救災時,這個問題造成了很大的困擾。

在該條例立法前期,廣東省人大還委托全省範圍內的另外三家立法基地進行調研起草,其中包括中山大學廣東省地方立法評估與谘詢基地。這次研討會的結果,也會被中大法學院的專家吸收結合到“中大版”的草案中去。

不甘寂寞的民間組織,以及他們“聒噪”的聲音,成了廣州這座平民氣息濃厚的城市最生動的注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