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主任辦公桌旁的辦案人員知趣,站起身。
熊主任淡淡道:“你們先下去吧,下一步怎麼辦,聽候通知!”
兩人離開熊主任辦公室。
門前兩人走進熊主任辦公室,來到辦公桌旁,送給熊主任一疊材料。
“這是什麼?”熊主任問。
“有個叫鄭碧容的女人送來的,”一人彙報道,“她自稱是福祉縣光明鄉固沙、綠化工程工地後勤負責人,聲稱有關工地經濟收支情況由她經手,沒有徐建川什麼事,她把工地工程所有收支憑據複印件送來了,請市紀委查證!”
熊主任愣怔著,心忖,舉報人對王、汪、謝三人舉報完全屬實,為什麼對徐建川的舉報就一點不屬實呢?
熊主任辦案以來,從來沒有遇到過這樣的事情。
不過有一點熊主任相信徐建川,王、汪、謝三人口供沒有涉及到徐建川,從這一事實可以推斷,徐建川不是三人的同案人。
不是同案人不一定沒有違紀犯罪行為,熊主任已經在思考,徐建川違紀犯罪行為應該是另案,要不要對徐建川立案,另案審查。
正在這時,工作人員把鄭碧容送來的材料交到他手裏。
“你們說,那個叫鄭碧容的女人送材料來是什麼意思?”熊主任問,長期辦案養成的習慣,看哪兒哪兒都是疑點。
一人回答:“證實徐建川無違紀犯罪行為!”
徐建川與王、汪、謝不是同案,工地上有人給徐建川兜著,熊主任憑著多年辦案經驗,知道很難查出徐建川違紀犯罪事實,他決定,徐建川的案件暫時到此為止。
熊主任的決定,徐建川算是躲過了一劫。
現在回想起來,徐建川當初要不咬定“我要喝水!”多餘的話講一大堆,辦案人員分析他的話,每一句話都有疑點,他想要在幾天內走出那間屋子,萬萬不可能!
雙規,就是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講清楚問題,某個人被紀委盯上,三、五月能講清楚問題?
熊主任把材料遞還兩人。吩咐道:“把材料核實下!”
兩人接過材料,退出熊主任辦公室。
熊主任這才把福祉縣光明鄉貪汙工程款案件材料收集起來,去紀委賈書記辦公室。
賈書記聽了熊主任情況彙報,對徐建川的情況提出幾個問題,熊主任一一作答。
賈書記對熊主任的回答認可,把案件專題向柴書記彙報,柴書記同意紀委處理意見。
熊主任得到賈書記通知,不再審查徐建川,叫人把徐建川送進市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