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論鐵路道口護樁在道口交通肇事中的危害(2 / 2)

其次結合作者勘驗道口交通肇事現場的實際案例來論述一下道口護樁的危害性:

在齊齊哈爾鐵路公安處管轄的嫩林線(嫩江至漠河)和伊加線(伊圖裏河至加格達奇)近1000公裏鐵路線路上,鐵路與公路平交道口絕大多數都設置了鋼軌式護樁,隻有少數沒設置。而就在這多數與少數之間,出現了極大的反差。具體案例如下:

一是設置道口護樁的案例:

1、2006年3月3日6時09分,哈爾濱至加格達奇的N49次旅客列車行至嫩林線大楊樹至大楊樹東間K89+614處道口時,與一輛鬆花江中意麵包車相撞。機動車被撞飛起後又二次撞到道口護樁上,將橫樁撞掉,縱樁被撞斷裂,機動車因受到二次反作用力,嚴重破損變形,車內乘座的7人從車體內射出,當即死亡3人,重傷4人。

2、2004年11月7日8時15分,哈爾濱至漠河的N41次旅客列車行至嫩林線烏魯布鐵至朝陽村間K117+254處道口時,與一輛奧拓轎車相撞,奧拓車被撞飛起後卡於護樁內,車內乘座5人,當即死亡3人,送醫院途中死亡1人,重傷1人。

3、2003年12月20日17時18分,40085次貨物列車行至嫩林線秀峰至瓦拉幹間K81+505處無人看守道口時,與一輛滿載原木的東風載重卡車相撞,因道口護樁的阻擋作用,使汽車沒能排至路坡下,而是卡在護樁處,致使列車脫線,行車中斷,汽車司機當即死亡。

二是沒有設置道口護樁的案例:

1、2006年2月24日21時34分。N42次列車行至嫩林線盤古至聶河間K543+459處道口時與解放載重車相撞,汽車被撞出,汽車司機安然無恙。

2、2006年2月5日15時12分,40834次列車行至伊加線K209+105處道口時,與一輛夏利出租車相撞,出租車瞬間被機車撞擊排出線路,出租車後部內凹,汽車司機安然無恙。

3、2004年8月13日6時55分,6346次旅客列車行至嫩林線訥爾克氣至朝陽村間K146+675處道口時與一輛解放載重車相撞,因無道口護樁,汽車被撞順於線路旁,駕駛室共計4人,均無傷亡。

上述案例充分證明,在鐵路道口交通肇事中,凡是設置護樁的,機動車內人員重傷率、死亡率極高,而沒有設置護樁的,在客觀上人員傷亡率顯著減少。同時因機動車被撞後卡於護樁內不能及時排出,也給機車及後續的車輛、線路等造成了一定的損壞,甚至直接影響行車。

作者撰寫本文的目的,其一是為了減少鐵路道口交通肇事群死群傷慘劇的發生,體現以人為本,關注生命安全,創建和諧社會理念。其二是為了減少鐵路機車車輛及機動車輛的損失,保障鐵路運輸生產的安全暢通。其三是引起各級領導和鐵路有關業務部門的高度重視,立即采取果斷措施,盡快拆除全路道口現存的鋼軌式護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