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提高技術裝備水平,強化設備保安全
在現代城市軌道交通係統中,越來越多的科技成果被廣泛應用。利用這些科技成果,可以為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例如列車自動控製係統(ATC)、環境監控係統(BAS)、防災報警係統(FAS)等等。軌道交通係統所依賴的設備都具有較高的可靠性,通過冗餘設計軟硬件係統來增強係統的可靠性。但是由於外界環境具有很多不確定的幹擾因素,因此排除故障就必須對係統的各種設施進行日常的保養與維護,一旦發現問題要及時解決,最大限度的降低故障發生的可能性,有效的提高軌道交通係統的安全性。
3.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障製度
首先建立安全規章製度和安全責任體係,使安全生產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促進運營安全管理製度化、規範化。其次,建立安全檢查和培訓製度,采取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綜合檢查與專項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做到檢查前有計劃,檢查中有記錄,檢查後有通報,隱患整改有落實。同時,建立安全評價製度體係,客觀地評價運營安全狀況,針對薄弱環節,提出具有安全性、正確、可靠性的改進措施,全麵治理安全隱患,提高運營安全綜合管理水平。
3.4 完善軌道交通的法規體係
由於每個城市的發展水平不一樣,因此應該根據其自身特點盡快出台城市軌道建設管理與運營方法,減少對於乘客可能造成的各種危害,對軌道交通安全運營的各種行為做出具體規定,要明確規定運營方人員所應履行的各項職責。盡快出台地方性法規,針對一係列安全問題做出規定,包括試運行導則、搶險指南、專項審查等內容,法規與規章做出規定的同時,政府相關部門也應該製定包括規劃、建設、運營等方麵的規範性文件和標準。
3.5 加大查處力度,打擊違法犯罪。
在城市軌道交通中,乘客跳軌、攜帶危險品以及違法分子偷盜設施都對運營安全帶來較大的隱患。工作人員及公安人員必須加大查處力度,對上述違法違規進行阻止,對犯罪分子進行嚴厲打擊。
3.6 完善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係
軌道交通的安全運營並不可能完全排除故障或隱患,因此確保軌道交通的正常營運必須以預防為主。應對不同的交通事故,應該從不同的角度製定不同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一般包括指揮係統組織架構、人員及設備的配置、事故(故障)處理程序和方法、運營調整策略、信息彙報程序等幾個方麵。並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以檢驗各類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演練可采取有計劃的桌麵演練、實作仿真演練、實操演練,還可采取突擊性演練,在實施者完全不知情的前提下,設置虛擬設備故障或虛擬行車事故,以檢驗員工的應急應變處置能力。
3.7 加強業內外的監督檢查,全麵督促安全工作的落實到位
進一步加強安全監管,強化依法監督檢查。定期組織全國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生產督查,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各方主體,加強實施安全生產管理技術規範標準以及安全生產管理措施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建立全國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聯絡員製度,利用信息技術搭建信息共享、網絡指揮的平台,定期組織全國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座談會,總結工作,分析形勢,交流經驗。同時通過堅持開展不同層麵的安全檢查,采取定期、不定期、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專業與綜合檢查等多種形式,突出重點,講究實效,以有效消除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參考文獻
[1]張殿業,金鍵,楊京帥;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研究體係[J];都市快軌交通;20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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