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對“合理低價”的粗淺認識(1 / 2)

對“合理低價”的粗淺認識

建築工程

作者:朱梅

[摘 要]目前建築市場競爭非常激烈,一些發包單位為了減少投資,盲目追求低價中標,而投標單位為了在競爭中生存,往往采用壓低造價,甚至把報價壓到成本價以下,這種不健康的市場競爭方法,給建築市場正常運作帶來了很大衝擊。因此,我們必須以長遠的眼光,規範的管理,成熟的思考來健全和規範我們的市場機製,使工程發、承包價格控製在相對合理的工程造價範圍內。

[關鍵詞]工程造價; 工程成本

中圖分類號:F28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4)35-0151-01

一、現行計價方式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目前,在工程建設中,按現行預算定額及取費標準為依據計算的工程造價,與開發商和承包商能接受的承包價格相比,存在著較大差距。如一般磚混結構的住宅工程,按現行定額計算工程造價約為750元/m2左右,而市場競爭價格僅為600元/m2左右,其他類型的工程也同樣存在著類似問題。

那麼為什麼預算造價與實際承包價有如此大的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一是浙江省94年定額(包括預算定額、費用定額等)與目前市場經濟已不相適應,因為浙江省94年建築工程預算定額的編製是在原84年定額的基礎上考慮一定的定額幅度差及人工降效係數等因素後製定的定額,也就是說94年定額的編製仍是政府控製下計劃經濟的產物,因此它與目前市場經濟已不相適應。二是取費基數較大造成費率過高,大家知道,88與94年取費標準的不同之處是:88費率是按企業級別收取,而94費率是按工程類別收取。88取費定額中的三級收費標準相當於94取費定額中的三類收費。據查88年一般民用建築工程三級企業的綜合費率為直接費的24.1%,而94年三類民用建築工程的費率為直接費的24.5%,從表麵看二者費率基本相同,但取費基數完全不同。現以鋼材、木材、水泥三大材的預算價格為例:1、鋼材:88年元鋼綜合價格約為820元/T,94年元鋼綜合價格為2802元/T,二者之比取費基數擴大3.4倍。2、水泥:88年水泥綜合價為106元/T,94年水泥綜合價為379元/T,二者之比取費基數擴大3.6倍。3、木材:88年與94年二者價格基本相同。除此之外其他材料94價格均高於84價格。筆者認為這是造成目前工程造價偏高的主要原因。

二、不合理低價競爭對建築市場的衝擊

建築工程發包與承包的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等競爭的原則,擇優選擇承包單位。發包方應對各投標單位一視同仁,投標單位應以良好的信譽、先進的施工方法、較高的管理水平、相對合理的工程報價和工期來提高自身的競爭力。但由於一些市場主體的行為不規範,出現了發包單位盲目壓價(目前一般工程的下浮係數已高至為總造價的10-20%,有的甚至達到30%),投標單位為了在競爭中取勝,以低報價,甚至把報價降到成本價以下,來達到中標的目的。這種把報價降低到成本以下的過度競爭行為,違背了商品經濟中的價值規律,超過了承包商的承受能力,這勢必影響工程質量。低價競爭的現象在目前建築市場中比較普遍,從工程承發包環節來看,作為發包方不按造價構成的規律來分析和考慮下浮比率,往往隨意確定下浮幅度,並且采取“一壓、二擠、三拖欠”(即壓造價、擠工期、拖欠工程款)的手法。作為承包商為了占有市場,寧願低價承包,甚至虧本承包,這極大地擾亂了整個建築市場的公平競爭。

造成低價承發包的原因是多方麵的,一些承包商由於不具備建設開工條件,投資金額不足,欲將資金的困難轉嫁到承包商身上,以較少的建設投入去獲取較大的利潤。有的承包商對造價構成了解不深,業務不熟,相互攀比競相壓價陷入怪圈。一些承包商由於任務不足為求生存委曲求全而讓利承包。個別承包商不負責任,層層轉包,甚至為包工頭出賣空證照,坐收漁利,使用廉價低質及低價劣質的勞動力和材料等等。低價承包的後果是造成有些承包商執行施工程序不規範,施工安全沒有保障,施工質量隱患重重,有些承包商為保證質量、維護信譽,不得不自身消化由於資金不足帶來的經濟負擔,使企業背上經濟包袱,造成資金周轉的不靈,經濟陷入極度困境。便宜無好貨,合理控製工程造價是規範建築市場的重要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