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外來人口湧入擺攤,這不僅是上海存在的問題,許多國際大都市也是如此,這是市場的力量,體現為“大家一起來”分享城市的繁榮。3月份到巴黎采訪時,記者發現,攤主擺攤擺到埃菲爾鐵塔正下方。就如同在上海東方明珠電視台周圍,同樣存在很多兜售旅遊商品的“流動商販”。
擺地攤是一種生活方式
在調研中,曾紀茂發現不少“創業型”擺攤。他給記者舉了兩個例子。一位攤主做蛋餅,一個盈利1元,一天銷售300個左右,一個月收入9000元左右,“很多白領還沒這麼高收入,還不用交稅”。另一個是做麻辣燙的,一份麻辣燙大概在7元左右,一天就做兩三個小時生意,也能盈利300元左右,一個月下來也是近1萬元。“他本身有份不錯的工作,之前還開過餐館,虧本了,現在來做麻辣燙,味道好,地點固定,也有固定客戶群體。”曾紀茂介紹說,這位攤主的夢想還是想重新開餐館,目前是破產後重新積累資金階段。像這一類“創業型”擺攤,“他們大多都是願意投入改善設施的,但怕城管沒收,隻能小投入,一旦被沒收了也無所謂”。
“賣書的,開汽車來賣。擺攤不一定都是窮人。擺攤的也是社會的一部分。” 經曾紀茂研究比較兩岸四地攤販管理模式後發現,台灣管攤販是建設部門,香港是食環署,澳門是民政局小販處,“總歸都是有一個部門來專管,從發牌、競標、取締等整個管理環節都有職權去安排,包括給攤主提供公共營業場所。”反觀上海,城管其實和市容部門是“兩個牌子一套人馬”,隻有取締權,而沒有其他管理權,這就必然導致城管隻會做“惡人”——沒收、罰款、取締,而無權力做“好人”。這是職能和機製設置上欠完善的地方。曾紀茂的建議是,搞備案製度,讓人們自然地經營小生意,如果搞許可證製度,容易為管理部門利用行政審批權搞灰色收入,這不利於小本經營者的生存和發展。
香港有廟街,台北有士林夜市。記者最大的感受是,有“我的生活我做主”的味道。台灣有文化學者將攤販定位為“是傳統文化,也是一種娛樂”。有調查結果顯示,台灣年輕人中最受歡迎的職業是“攤販經營”。
對低收入階層來說,攤販是重要的就職場所,像命根子一樣重要。但對創業型或自由型攤主來說,擺攤是一種生活方式。“小攤一直都是最有生活氣息的地方,說擺攤地位卑微更多的是社會偏見,隨著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這種偏見也在改觀。”一位網友在記者微博上評論說。另一位網友跟著評論:“一個有地攤的街道和城市才更有人情味!”人們對擺攤的認識越來越理性,越來越務實,一個健康的社會氛圍正在形成。
討論:擺地攤和創業(網上摘錄)
三角貓:五年前我就開始擺地攤創業了,當時由於拉不下麵子,我是戴著墨鏡開始擺地攤生活的。一開始還鬧出不少的笑話,別人以為我是盲人,但也讓我在無意間得到很多人的同情,生意步步上升,經過兩年的練攤,積累了資金又豐富了經驗,我租了門麵開了店。真沒想到擺地攤居然改變了我的命運!
紅塵過客:試想,下了班,脫掉西裝領帶,換上最最平凡的運動衣,找個熱鬧的地方擺個小攤,跟邊上的小販們聊聊天,學兩句方言;跟買東西的人來一番智力較量,看看最後是誰妥協;觀察來來往往的人們,看到美女還可以多瞄兩眼,在心裏打量一番,嘿嘿,因為美女們是不會把眼光逗留在一個小攤販身上的……
體驗一回別樣人生,就是練攤最大的收獲了。
山中道人:不要小看擺地攤,更不要認為擺地攤是一種很丟人的事,很多成功的大老板都是從擺地攤開始的。
南山一仙:當你敢於對你的親戚朋友說,我是個擺地攤的,那麼,天下所有的買賣,你都可以去做了。
小癟三也快樂:我擺過地攤,失敗了,總結了一點小經驗,供同行的朋友參考。(我擺的是小飾品)
第一,進貨貴了。不了解市場,成本變高。在同一件批發市場,貨一樣,價格有可能不一樣,所以要進貨時你一定要跑多些店鋪,問一問價格後再買。注意多去一些批發市場看看。
第二,要搶眼,品種要齊全。東西多,顧客才有得選擇嘛。
第三,要注意時間地點。總不能在步行街或者旅遊的地方賣蘿卜白菜,是吧?
擺地攤開始會害羞是肯定的,不過過幾天就能適應了。盡量地招呼人來看,一旦有人在旁邊看,別人看見了也會跟著靠過去看的。
編輯倚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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