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期蔣勳先生寫的“最好的信仰”一文雖係短章,卻稱得上是精品。“最好的信仰,一定是禁得起所有人的懷疑”,而不是靠封堵他人之口。
楊孔翔(山東曲阜)
拜讀何光滬的文章《我們為什麼需要信仰?》(《雜文月刊》2015年3月下),深有體會。文章中所列某種不良的醜的現象,就是由於沒有信仰造成的。對於人們行為的規範,除了法律的強製威懾力作用外,很多時候約定俗成的道德規則不可忽視。有些行為夠不到法律的懲罰,還往往依靠道德啟發人們自覺地遵守公共規則。譬如交通守法、禮讓行人、無攝像頭路口的強行、亂丟垃圾、見死不救、誣賴好人等等。如果道德的規範時時刻刻在心中湧動,很多法律法規約束不了的不良行為可以避免或減少。這就要求人們心中有一個美好的信仰,有共同恪守的道德觀和價值觀。如果我們大家都懷有在永無人知的情況下,對法律的敬畏、對道德的敬仰、對行為的檢點,相信我們的社會、我們的生活會更加美好。
讀過海嵐先生的《當今社會十大怪》(《雜文月刊》2015年4月下),猶如耳聞目睹看到的情景一樣,十大怪出現了,首先說明了社會的包容度、開放度,但也絲絲縷縷帶給人們一些反思和憂慮。一些違反社會公德、物質利益至上而不顧社會道德和法律法規的怪現象,就非常令人們無可奈何,本來做好事扶起來摔倒的老人,卻成為了做壞事的人、成為被告、成為要賠付巨額損失的人;電視、電台本來是宣傳陣地、黨和國家的喉舌,有的卻成為了賣野藥、賣假藥的天堂;其它的八怪通過啟發、教育可以扭轉,因勢利導為健康的方向,而社會道德風氣的墮落與敗壞卻是最令人憂慮的。
十大怪有的是社會發展過程中的畸形產物,有的會自生自滅,但不能弘揚正能量的怪現象必須有所重視,加以引導。如何規範這些現象確實需要引起有關部門發揮一下職能部門的作用了。既不能大驚小怪,也不能見怪不怪,而要圍繞弘揚正能量,打造美好的社會和生活,群策群力,讓不良之怪變成新奇美好。
劉曰建(北京)
上了歲數記憶力退化,讀書看報當時異彩紛呈,放下便覺茫然,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規律。通讀《雜文月刊》2015年4(下),卻牢牢記住了兩點:一是《重要的事情其實並不重要》,記住“一本書中,或許隻有一句記住,這話便重要”,市委書記落馬,城市運轉依然,兩天不見清潔工,已無處下腳,這事就“重要”。二是《畫家村記事》,堪比“世說新語”,演繹社會百態,妙趣橫生,令人忍俊不禁,拿十七位真名真姓名人開涮,俱是生活瑣事,出點洋相不傷大雅,“真文豪”到樹上找花生,令人捧腹噴飯;能記一輩子的當屬“書記李昌平”,李昌平何許人也,關心農民、農村、農業的不會陌生,當眾人歡呼農村形勢一片大好的時候,他逆潮流向總理說“實話”:“農民真苦、農村真窮、農業真危險”,空穀足音,石破天驚,從此“李昌平”成為中國“知農”的符號。如此睿智的人竟被小堡村的“大爺”忽悠了,還“大喜歸”。“大爺”竊喜:“我一眼看他是位書記,騙他高興還不容易?”這話幽默且狡黠,含英咀華,有深意也。李書記親眼所見,親耳所聞,可謂真知灼見,竟然被忽悠,豈不可怕?也不奇怪,精明如朱鎔基者,不也差點被糧站臨時集中的堆積如山的糧食忽悠?“身入”實地調查被騙“大喜歸”,是多年的痼疾,由此可見,自己的眼睛也未必可靠。畫家村是一滴水,折射出眾多社會問題,值得點讚。
段愛民(山西長治)
最近一期《雜文月刊》選載了茅於軾先生的一篇感時短文,題目是《為什麼城管和保安經常會打人》,讀後勾起了他在我心中的記憶。
我與茅於軾先生算不上熟悉,但有過交道,就是上數十年,請他上山來講過課。他從美國回到北京,從北京來到太行山上,是名副其實的上山下鄉。所講當然是他的經濟學,不過卻是時事報告式的經濟學。他是站在全世界這樣一個角度,對當時的國內經濟形勢作分析。當時所講的內容我已不記得了,受此激發看過他的幾本書,尚有印象。
有人稱他是經濟學界的魯迅,但他的長相一點也不像魯迅,倒是與蘇軾和李白有幾分接近:瘦長的臉上有一雙智慧而略帶憂傷還稍有點狂傲的眼睛。在我心中的相冊裏,他大體應該屬於木型人,魯迅則大體屬於金型人,錢理群或者就是典型的水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