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江南奏銷案:一場清代征稅鬧劇(1 / 3)

江南奏銷案:一場清代征稅鬧劇

作者:唐博

順治十八年(1661年),注定是清前期最不平靜的一年。

皇宮大內,皇上痛失寵姬董鄂妃,悲痛欲絕,演出了一幕出家當和尚的鬧劇。出家不成,身染天花,溘然長逝,留下了“順治出家之謎”的千古謎團。康熙八歲登基,主少國疑,政局不穩。

江南地區,因征稅而引發的一場政治風潮,竟然導致四府一縣的官紳全被革除功名,轟動全國。史上稱之為“江南奏銷案”。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朝廷奏銷規矩多

“奏銷”是古代概念,跟今天的“報銷”類似,又有外延上的差異。一般說來,奏銷的概念更廣泛,既包括現代意義上的日常經費報銷,也包括普通人不太關注的田賦錢糧的征收。而後者,恰恰既是奏銷的大頭,又是地方官的主要責任。

根據清廷的規定,地方衙門每年都要向朝廷逐級奏報征收情況,而它們填報的“奏銷清冊”,也被規範為“舊管”、“新收”、“開除”、“實在”等“四柱”格式,分別記錄倉庫既有、新近征收、花銷折損和實際收入等四個方麵的數據。

在奏報的過程中,各省的布政使司起到了重要的樞紐作用。布政使司,簡稱“藩司”,“掌一省之政,司錢穀之出納”,其功能相當於今天的省財政廳。省裏的府州縣必須先把當地錢糧出納冊報送到布政使司,接受審核。一切無誤後,這些分散的出納冊由布政使司合編為統一格式的全省年度錢糧奏銷冊。

奏銷冊編好了,送到哪兒呢?

國家最高財政主管部門,在當時是戶部。直接送到戶部嗎?全國的奏銷冊如果一股腦砸過來,任何一個經辦人和經辦部門都吃不消。

戶部想了個辦法:分片包幹。全國18個省的財政工作,分別歸口到戶部下設的14個清吏司管理。這些清吏司負責收取對口省的奏銷冊,經過彙總整理和分析審核,確保賬目無誤後,由戶部草擬專題報告,以題本或奏折形式呈報皇帝。

地方官遇到天災人禍總是難免。不過,一旦造成糧食減產,經濟衰退,或是資金挪用,營私舞弊,導致稅源枯竭,無法完成朝廷規定的征稅任務,那可就惹大麻煩了。順治十七年(1660年)的江蘇巡撫朱國治,就不得不麵對這個棘手的難題。他該怎麼辦呢?

積欠稅銀問題多

清朝初期,戰事不斷,耗費錢糧眾多。江南地區素有“蘇湖熟,天下足”和“財賦半天下”的美譽,曆來是朝廷稅收重地。官府為了支撐戰爭,彌補軍費不足,在這裏實行了比明朝更嚴苛的稅收政策,征稅力度之大,搜刮程度之狠,史上罕見。朝廷對地方官實行嚴格的政績考核辦法,征稅不足額就要受罰。

清廷的做法,其實是改變了清兵入關以來,靠減免賦稅爭取漢族士大夫人心的最初政策,轉而實施“殺雞取卵”式的劣政。縉紳們被剝奪了免稅資格,當然不滿。但麵對官府,他們不敢來硬的去對抗,隻好來軟的,發動聰明才智,“各村有各村的高招”。有人靠昔日的權勢交結官府,拉攏書吏,隱瞞畝產,拖欠錢糧。有人資金周轉失靈,或是遭遇困難,沒錢交稅。有人幹脆裝糊塗,充耳不聞征稅通知,故意到期不交。大家都放下身段,用軟磨硬泡的方式抗糧抗稅,跟朝廷對著幹。

這樣一來,有權有勢的富人交的少,無權無勢的老實人交的多。幾年下來,江南多個州縣的拖欠錢糧折合白銀數十萬兩。積欠這麼多,根本還不上,各州縣到布政使司衙門奏銷肯定過不了關。這樣一來,問題嚴重了。

順治十五年(1658年),奏銷案率先在嘉定縣曝出,後來逐漸蔓延到江南各州縣。按照朝廷規定,欠稅40%以下,就要剝奪功名,責打20大板。欠稅越多,責罰越重。朝廷還發布了一道諭旨,要求地方督撫,撕破臉皮,不講情麵,徹底清查,如果繼續包庇欠稅縉紳,就要以瀆職罪論處。可這道諭旨和朝廷的規定,並沒有引起欠稅縉紳們的警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