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土改或令中國一大群人迎來新一夜暴富機會(2 / 2)

中國人民大學土地政策與製度研究中心主任葉劍平說:“從產權方麵以及通過市場轉讓這些權利的能力而言,這是向前邁進了一步,這是正確的方向。但要真正把它付諸實踐,還有很多工作要做:法律方麵,市場規則,哪些類型的土地可以轉讓,等等。”

報道稱,在這一變革之下,農民將受益於政府推進城鎮化和提高農業發展水平的目標。由於其土地的安全性提升,並且有權抵押其中一些土地,農民可以擁有更多的資金遷移到城市,或者投資擴大農場並使之機械化。

目前,中國土地市場仍處於一種城鄉分割狀態,城市和農村土地享有不同權利。城市國有建設用地有正式的土地交易市場,實行市場定價,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要想流轉,就必須通過政府征收轉換為國有建設用地後才可交易。隨著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資產價值的不斷顯現,未來必須充分尊重農民的土地財產權利,讓農民更多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發展成果。

第三個政策紅利是2億畝宅基地試點抵押、退出、轉讓權。

《決定》指出,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製度,選擇若幹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探索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渠道。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推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公開、公正、規範運行。

2億多農戶,每戶農民都在農村有宅基,近2億畝宅基。但這個宅基地既不可能抵押,又不能退出,造成資源的極大浪費。兩隻老鼠的理論折射出流動農民工的悲哀:農民工在農村老家的房子讓老鼠住,自己在城裏打工卻隻能住老鼠窩。城市房價遠超出大部分農民工的購買力,而老家的宅基地卻無法退出變現成資本。中國台灣當年的城鎮化得益於農民把家鄉的土地與房屋買掉後可以在城裏買到房子。三中全會決定要試點建立農民宅基地的抵押、退出、轉讓機製,允許農民在其他農村獲得宅基地,這應該是一個大的製度創新。

如何允許農民宅基地可以抵押貸款,以此為支點,可以撬動中國農村的內需市場,從而可以換回國家整體經濟再快速增長30年。中國農村的農民一生中投資最大的一筆應該是住房,占他們一生投資的60%。如果農民可以用自己所建房子進行抵押貸款,靠月供來償還貸款,農村的內需就可以撬動了,他可以每年能夠拿出一部分錢來幹除了攢錢建房以外的事了。

農民在土地上擁有以下幾類財產權利:一、對土地擁有一定年限內的經營權,並可以將擁有的土地進行財產化,作為法律及經濟地位的象征。如使用、收益、流轉土地的權利。二、在土地增值的情況下,擁有對增值部分的攝取權利。如土地流轉中租金升值的部分,也同樣歸農民享有。三、在讓渡土地相應權益時,擁有獲取等值補償金的權利。舊城改造、城鄉一體化建設等過程中,更應強化這種權利。如在拆遷中,很多農民並沒有拿到與其土地價值相符的補償款。

對此,湖北孝感籍的大學畢業生彭帥(化名)頗有感慨。彭帥的戶口在農村老家,2009年他剛工作時,正值房價迅速上漲的前夜,當時他想在自己工作的二線城市買套房子,但還差一大筆錢,於是還不太懂土地相關法規的他產生了一個樸素的想法,就是用家裏的承包地作抵押進行貸款,結果打聽了一圈,才發現根本行不通,沒有一家銀行給他貸款,最終他隻能看著房價高漲,望房興歎。他說,“如果當時賦予了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這些財產權利,我當時就能買上房了。”

(摘自《商業周刊》中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