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事先防範和事中控製是防範
法律風險的重要手段。事先防範和事中控製是當前企業需要解決的重點問題。為了實現有效的防範和控製,在企業內部把對風險的防範和控製貫徹到決策、執行、反饋整個任務鏈條之中。作為企業的集團公司應當肩負起統籌各子公司法律事務的責任,形成上有機構牽頭,下有專人負責,企業集團大閉環套各個成員企業小閉環的管理體係。為了充分發揮這一體係的職能作用,應當首先以合同管理作為切入點。一要建立起統一管理、歸口審查、分級審批、各負其責的管理製度;二要加強對合同履行過程的控製,通過授權委托形式,落實從合同簽定、合同履行到履約信息反饋全程跟蹤管理責任製;三要對已發生的法律風險,采取積極應對措施。通過企業法律顧問或是聘請經驗豐富的職業律師訴諸法律,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及時采取應急措施,運用不安抗辯權、申請財產保全或是留置對方財產等辦法爭取主動,避免損失。除此以外,企業法律管理體係還應在改革改製、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麵發揮職能作用。
(三)防範法律風險需要社會關注,企業全麵參與
當前,防範企業法律風險工作隻是剛剛起步,因此,各級單位應加強對企業防範法律風險的政策引導,充分發揮各企業法律顧問協會和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的平台作用,加強對各企業防範法律風險的宣傳、業務谘詢、指導以及企業法律顧問人員的推薦工作。使防範法律風險工作得到社會關注,企業普遍參與。我們相信隻要人人防範風險,風險就無藏身之處。總之,防範企業法律風險,需要社會關注,更需要強化經營者風險意識;需要有一個良好的製度保證,更需要強有力的事先防範和事中控製手段。隻有這樣,才能使企業長期處於有效防控、預警狀態,為企業鑄起一道抵禦法律風險的防火牆。
集團公司要強化風險管控,密切關注宏觀麵、政策麵的變化,加強對市場的研判,既要善抓機遇,又要注意風險防範。當前,企業經營的風險來自方方麵麵,首先要防範生產經營的風險。麵對政策調整和經濟波動,要提前謀劃,加強研判,製定應對措施,保持經營的連貫性、平穩性,避免忽上忽下、大起大落。二要防範安全生產的風險。新《安全生產法》進一步突出加大責任、加重處罰、加強監管,明確了安全生產方針、企業主體責任、監管部門執法地位等,增加了對企業和直接負責主管人員的處罰規定,我們要高度重視和做好安全工作,始終要有戰戰兢兢、如履薄冰的意識,不能有任何的僥幸心理。三要防範製度執行方麵的風險。從中石化到勝利油田,近期密集出台一係列的規章製度,它們背後隱含的主要是依法依規、從嚴規範的問題,這與國家依法治國的總體要求高度契合,也是我們推動轉型發展的堅強保障。我們要認真領會,加快落實,建立完善風險防控長效機製,切實做到決策守法、程序合規、管理有序、風險可控。我們堅持全麵推進、重點突破、走外延與內涵並重、以內涵為主的發展路子,從源頭上抓起,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嚴格招投標程序,加強合同管理,積極維護企業利益,為企業健康發展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