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庸哭笑不得的看了一下梟,這家夥腦子真的是木頭做的麼?沒看見暮景這外人在這裏麼?
可既然梟已經這樣說了,自己要是推脫的話,怕會令暮景不喜。無奈之下,征庸說道:“你想聽,我就說給你聽吧,可這事你可別到處和別人說。”
“放心吧,我嘴巴很嚴的。”梟拍著自己的胸口說道,可這話明顯隻會令眾人鄙視的看了他一眼。
“我以前是雷斯王族的人,還是族長的繼承人!”
“雷斯王族?就是蠻荒五王族中最大的那個雷斯王族!?”泰宗不可思議的看了一樣征庸,雷斯王族是蠻荒最大的部落。
蠻荒有五個王族,其中四個分別駐守在東南西北四個方向,而雷斯王族則在神州中心的天荒城!
雷斯王族的勢力很大,也很奇特,這個部落實力遠超一般的王國,可卻不稱霸,甚至還每年向周圍的那些國家進貢。
其中是因為什麼原因,這個就連他們的族人也不知道,隻知道這是祖輩世代傳下來的規矩。
至於是什麼規矩,也隻有酋長才知道,普通的族人隻知道雷斯族人不能欺淩弱小,不能為富不仁,不能稱王號令!
這個部落還有一點是很奇特的,雷斯部落不同於別的部落,他們是家族製,部落的族人都是一個家族的子弟。就連他們的族長也不同於別的部落一般,由族人推選出來,而是世襲!
也就是說,老子是族長,那麼下一個族長就一定是他兒子中的一個。沒有兒子的就由他血緣最近的人來擔任族長一職,比如哥哥,弟弟,或者侄子。
甚至還有幾次是女人坐上了族長的位置,可知道,蠻荒女性的地位是很低的,這女人當家作主,也就隻有雷斯王族才有過的事情。
征庸點了點頭,說:“是的,我是族裏的王儲,我爺爺隻有我爹一個兒子,我爹也隻有我一個兒子。如果不出意外的話,或許我過幾年就是族裏的族長了。”
“這中間……是不是發生了什麼事?”泰宗可不認為征庸現在還是族長繼承人,雷斯王族勢大財大,隨便一個管事的出來都比自己這個宗主威風。征庸要還是繼承人的話,能落到這樣的田地麼?
“是出了事,所以我逃出來了,可他們永遠都不會找得到我,因為我死了!”
“嗯哼?什麼意思!?”泰宗沒聽明白。
可奈斯明白,她記得征庸說過,他死過一次,是被禁地山脈的王救了起來的,還給他換了一個妖怪的軀體。
征庸搖了搖頭,沒解釋下去,又把那匕首拿了出來說:“他們現在一定很想找到我,因為沒有這個東西,他們誰也做不了族長,這個是雷斯王族的聖物……”
“聖物!?”泰宗拿過那把匕首,他很難相信這個事實,這不就是一把普通的匕首麼?
“我知道你不信,可這是事實,所以我才說這是一個一文不值的無價之寶,在別人手裏,它就是一個爛匕首,可在雷斯族人眼裏,這就是一件無價之寶。”
“那這匕首有什麼特別的?”泰宗看不出來,這明明就是一把普通的匕首嘛,不過既然是聖物,那麼就肯定會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要是能隨便仿造出來的還叫什麼聖物呢?
征庸沒說謎底,反而說道:“你自己劃自己一刀就知道了。”
“自殘!?”泰宗雖然不明白征庸的用意,可還是照做了。
結果在奈斯和征庸的預料的一般,那血色被溶了進去。
“鎏金做的!?”眾人呼道。
征庸搖了搖頭說:“應該說是鎏金之精!萬噸鎏金才產一斤的鎏金之精!”
不理會眾人驚愕的表情,征庸拿回了那把匕首說,指了指匕首上的一個小孔說:“這是一個殘缺的武器,傳說這武器有一個很強大的靈魂,強大到就連天上的那些神靈也畏懼它,所以出手把它給摧毀了。隻要能把這個眼睛補上,它就能重見天日。”
“所以你才要找鎏金……可是普通的鎏金能修得好它麼?”
麵對泰宗的追問,征庸也不知道怎麼說,他總不能說自己是想死馬當活馬醫吧?
“反正這東西對我來說隻是一個紀念品,能修就修,修不了就算了。”
征庸很明顯的不想回答這個問題,為了一個紀念品,他會至外麵那些妖獸不顧,留下來?會對鎏金這麼瘋狂?
可征庸已經這樣說了,他們也不好說什麼。
當然,這個他們隻是指泰宗,奈斯和暮景,並不包括梟。
“那我們趕緊去放了那吞天獸,叫它給你溶一點鎏金出來,我們修好它!”
征庸和泰宗兩個臉色一硬,該死的,這家夥難道真的是沒腦子的麼?沒看見暮景還在這裏嗎?
要是能放他們早就放了,何必等到現在?
果然,梟的這話一出口,暮景的臉色立馬變了!
氣氛,再一次變得有些微妙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