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4章 平章阿合馬的“經理法”(2 / 2)

這意思很明顯了,眼下的財政一團糟,難道這不是與平章阿合馬獨斷專行,任用官員不利有關嗎?!

在大頭目忽必烈沉思時,丞相安童請求:

“從今以後隻有嚴重刑事以及調任上路總管,才歸臣下管理,其餘的事情一並交給阿合馬,以便事情職責分明。“

大頭目忽必烈同意了他的請求……漢法派這一次的發力,準備趁著財政不利之時,與理財派先把職責切割清楚,然後再逐一打擊!

到了1273年時,平章阿合馬任命他的兒子忽辛為大都路總管,兼大興府尹。

同時,又聯和張惠,仗著宰相的權勢會經商,以此一網打盡了天下的最大利益……但是安童則認為這樣做是嚴重毒害了百姓,使他們走投無路而沒有地方可以申訴。

平章阿合馬聽說了這樣的議論後,說:“我一心為皇上辦事,是誰編出了這些話,臣下等要和他在朝廷上辯論。”

右丞相安童見他應戰了,便先下手為強,進奏說:

“尚書省的左司都事周祥,中木謀取暴利,罪狀十分清楚。”

這個人正是平章阿合馬一手提拔上來的……大頭目忽必烈不高興地說:“像這樣的人,征收完畢以後應當公開罷免他。”

平章阿合馬這時以進為退,決定趁著這個機會搞一場全麵的反腐運動,一來可以增加財政收入,二來也可以回擊一下漢法派的打擊……眼下畢竟是財政為一切的事物的重中之重,或許還可以迅速積累起一筆軍費!

大頭目忽必烈有些遲疑了,因為眼下還不容易有一個比較安定的局麵,反腐會不會引發不應有的動亂呢?!

平章阿合馬勸諫說:

“近年來由於征集財物以代價軍用,減免在編百姓的征稅,又裁撤轉運司官,讓各路總管兼管按額征稅,以至於國家的用度不足。

臣下以為首先不如查驗戶口數字的多少,遠處的歸到近處,設立都轉運使,估計情況增加過去的稅額。

其二,清查各路總管的賬目,以防私下裏膽大貪取,可選擇清廉有能力的官員分別辦理這件事。

其三,應該由公家和私人冶煉鑄造鐵器,而由官方設局專賣;仍然禁止各種人員不得私造銅器。

如果這樣,就能使百姓的財力不會窮盡,而國家的用度也能充足了。”

大頭目忽必烈想了想,馬上就同意了,因為這次運動隻是在底層操作,並沒有動了根本,特別是沒有碰到韃靼強盜集團的核心領導層次,於是就批準了他的建議。

這個時候,大宋政府在平章賈似道的推行下,實行“打算法”來在軍中反腐;韃靼強盜集團則在平章阿合馬的推行下,在低層官員中實行“經理法”反腐。

事實上,地方官員的賬目非常好查。

大頭目忽必烈上位初期,集團裏的各級官吏沒有俸祿,這等於公開地讓他們去勒索百姓,貪汙中飽。

這嚴重影響了正常的統治秩序,是一個亟待解決的重大問題。

所以,早在1263年,阿合馬曾訂立條例,要減並州縣和規定官吏員數,分別品級官職以給俸祿和頒發公田,並且要計算月日以考核優劣。

但並沒有施行起來。

直到三年後,阿合馬任中書平章兼任製國用使的時候,正式規定了京、府、州、縣、司官吏的俸祿和職田。

七年後又規定了軍官的俸祿,算是慢慢脫離了土匪山大王的製度,開始正規化了。

之後,雖然曾有暫時停俸祿和減官俸的事,但是官俸製度,作為一項重要製度從此確定了下來。

這個時候勒索百姓,貪汙錢財不再是合法的行為了。

但是事實上,反腐一直在繼續,早在1267年,大名路達魯花赤愛魯,總管張弘範等盜用官錢,就受到罷官的處分。

而眼下平章阿合馬隻不過加大了反腐的力度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