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張曉明:中聯辦主任香港一年記(2 / 3)

誠意最終也會收獲善意。

民主黨主席劉慧卿在宴會上提出,若有機會,全體立法會議員下次可到中聯辦“做客”吃飯。

一部基本法

午宴上,張曉明收到了一份“特殊”的見麵禮。

泛民人士民協馮檢基送給張曉明一艘用筲箕(即篩子)做的船,寓意“特首選舉無篩選”,意指特首應普選。對此,張曉明回應稱:“順便說一句,篩子何罪之有啊?我們祖先發明出篩子,那是一種智慧,不然,怎麼能從一大堆稻穀中挑選出優良品種,淘汰掉稗子呢?所以,不能簡單否定篩子的功能。”

相互尊重,求同存異,理性溝通,良性互動——張曉明當即送出十六個字,與立法會諸君共勉。

這並非現任中聯辦主任遇到的問題,實際上,自香港1997年7月1日回歸至今,爭取普選特首的聲音連綿不斷,更在2013年發生了“占領中環”事件。一直被認作溫和的泛民主派學者戴耀廷於是年1月16日在香港媒體發文,公開鼓動市民實行“占領中環”行動,意在倒逼中央人民政府在2017年香港特首選舉上實行普選。

2010年,中央人民政府明確指出,2017年可以首次普選行政長官。此次,張曉明再次申明“中央政府支持香港實現普選的立場和誠意是不容懷疑的”,否則,就不會把在中英聯合聲明中根本沒有提及的“普選”概念寫入基本法,更不會在全國人大常委會2007年底的有關決定中明確普選時間表。

一直以“香港是法治社會”為傲的港人敏銳地發現,張曉明喜歡用法律做論據,尤其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簡稱基本法)更是駕輕就熟。對於法律的忠實闡釋,之於張曉明並非“討巧”香港社會的“招數”,而是法學學者出身的慣性與自覺。

張曉明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其後在中國人民大學攻讀法學碩士,師從刑法名家高銘暄,同時他也是原基本法草委許崇德的弟子。他對於香港的關注早在學生時代便開始了,張曉明的碩士畢業論文題目即為《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內地間的刑事法律關係》。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董立坤教授曾指出,張曉明論文中提出的如何處理內地與香港法律關係的原則體現了“一國兩製”基本思想,與後來製定香港基本法的規定相符合。“像他這樣既研究過內地法律又研究香港法律的人不多見。”董立坤評價。

與個人魅力的感性號召力不同,法律具有理性的力量。9月12日,中聯辦網站貼出一封張曉明回複公民黨黨魁梁家傑的信函,理性的法治思維給了所謂的“公民提名”重重一擊。據有關人士介紹,在立法會午宴上,梁家傑坐席距離張曉明較遠,兩人較少傾談,但他已經有就普選行政長官“公民提名”建議,邀請張曉明參加論壇辯論的打算,至8月底才正式向中聯辦發出邀請函。

張曉明的複函中把基本法中的第45條擺到了桌麵上,普選行政長官候選人提名辦法明確規定“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並無其他選項。“公民提名”漠視基本法明文規定,誠不攻自破之說。張曉明指出,有關討論行政長官普選辦法問題,正途是沿著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規定的軌道往前走,而不是脫離法律規定的軌道走彎路。

有港媒在報道張梁信函時,援引政界人士觀點,認為張曉明做法合適,若不能回歸到基本法的框架,討論就不可能達成共識。此外,“從事法律職業者,更應深諳法治要義,不可逾矩”也被港內解讀為,張曉明對身為資深大律師的梁家傑的不點名批評,梁身為法務人員卻公然偏離法治精神。

張曉明對基本法的忠實,不僅是責任之所在,或者還蘊含著一份久藏於心的情感。1988年到1990年間,也是中英就香港回歸談判的艱苦階段,張曉明在中英聯合聯絡小組中方代表處秘書處做三秘。之後,他參與香港特區籌備委員會預備委員會秘書處工作,見證了香港從談判到回歸的曆史進程。

或許,中英聯合聯絡小組中方代表處對於基本法的堅持早就為張曉明今日之魄力打足了底氣。1994年5月,末代港督彭定康想通過港英立法程序並設立終審庭,若如此,必然與平穩過渡衝突。中方據理力爭,終於在次年6月中英雙方達成共識,中英聯合聯絡處中方代表陳佐洱在《交接香港》一書中回憶,1990年2月16日,基本法草案通過,未來香港將享受終審權,是基本法作出的具有石破天驚意義的規定,“這是一個完全按照基本法規定建立的終審法院”。彼時,張曉明作為中方主要工作人員,見證了中方趙稷華大使與英方戴維斯大使簽署協議的曆史時刻。

今日,昨日的見證者張曉明成為維護基本法的一線鬥士,竭力將特首普選撥回基本法的正途。

一份職責

一位與張曉明交好的同學是在電視新聞中得知張就任中聯辦主任一職的,隨即,他給張曉明打電話表示祝賀。接到老同學的電話,張曉明依舊很謙遜,但也難掩赴港工作的激動。在張曉明履新後的一次公開露麵時說:“過去20多年,我一直在北京工作,多多少少有一點隔了一層的感覺。現在來香港,可以更直接、更深入地了解香港社會的實際情況,也算圓了我的一個夙願。”這番心聲似乎為其初接任命時激動的心情作出了最恰當的注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