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2 / 3)

喻王後也是蒙了,忙著跟胡蝶解釋、要求原諒——注意,是要求,不是請求哦!她王後的架子還在,而且——哦對了她想起來了!胡蝶身上還有她下的毒呢!她本來是用這個要脅顧青鍾就範的,現在麼,就拿來威脅胡蝶本人還不行嗎?誰不怕死呢!

胡蝶不怕。

她直接擊殺了喻王後。

該下手時,胡蝶是從來不遲疑的。在戰場上,她見過太多猶豫不決、以至於反遭所害的例子。

如果曼殊在這裏聽到胡蝶的心聲,一定會熱烈的讚同她:對啊對啊!像很多電視電影裏,為什麼反派殺不死主角?全都是因為太雞歪了啊!明明把主角拿槍指頭了,還不爆;明明刀擱脖子上了,還不砍,都要囉嗦一會兒、或者狂笑一會兒、或者想侮辱一下主角,然後就被主角反爆了。

不不,胡蝶才不想被喻王後反爆。

她幹掉了喻王後,並且不想成為顧青鍾的負擔——畢竟她身上有毒嘛!暫時死不了,但是要徹底解毒很麻煩。唉!就是這樣才討厭!如果反正要死的,那索性放開了,跟顧青鍾一起享受一下最後的時光,也不錯。可是偏偏這毒可以拖很長一段時間,那麼可以想見,顧青鍾一定會用盡一切辦法為胡蝶續命。這財力物力!怎麼耗得起?要知道他現在正在風口浪尖上。喻郡要靠他了!他怎麼負擔得起胡蝶?胡蝶怎麼肯讓他負擔?

她跑了。

當時,隻有沙漠的一邊,因為條件過於惡劣,把守不算嚴密,胡蝶就往那邊逃跑了。

沙漠是這樣酷熱,空氣仿佛都被烤得模糊了。

有個老頭子在整理門前遮陽的棚子,手上皮膚又瘦又幹,眼窩陷下去,沉默而耐心。天邊與沙海相交的那條線上出現一個人影子時,他隻是默默的動了動眼珠子。

一開始,他以為那是商隊。後來他發現那隻是一個人,穿著白衣服。在碧天與金沙間,那一點白影格外醒目。為了反射光與熱,白衣是沙漠中常見的服色。但孤身在大漠中行走的人可不常見、簡直等同於找死哪!老頭子看了又看,還是回到屋子裏躲太陽去了。等他再出來時,那孤身的旅人已走近他的屋子。

是個女人,不算很年輕了,但還是美。就算被酷暑折磨得如此憔悴,也還是美。就算額頭太寬、骨骼線條太過剛硬、神色又太過冷漠和驕傲,她那雙眼睛卻讓老頭子想起年輕時做過的一個夢。

夢裏深邃的潭,映著點點星光。他沉在裏麵幾乎不願醒來。

女人的白袍子質地很好。她把袍袖撩上去,將手腕上的金鐲子褪下來給老頭子,說:“水。”

十足赤金。陽光打在上麵,灼灼的紮人的眼。她的嘴唇幹涸得像整整一個春天都缺乏灌溉而坼裂的土地。她的手腕上有一道紅色的傷痕。

老頭子知道她需要水。但是沙漠中的水是很貴的,甚至比金子還貴。

於是女人又撩起另一邊的袖子,褪下珠釧。那珠子一顆顆有龍眼大。

塵土彌漫的小窗戶後麵,一雙眼睛也瞪大了。老頭子無奈的繼續向女人表示:如果她想多要點水,那最好再多給點金銀珠寶。

雖然她的眼睛美得似他年輕時能夢想的最美星潭,可他已經不再年輕了。他的老婆子在窗戶後麵瞪著。他不得不現實一點。沙漠裏的水真貴到這種程度?也許。反正這個女人已經別無選擇。他看到她雙腕上都有傷痕,那弧度讓他頓悟:是鐐銬留下的痕跡。

沙漠的南邊就是喻郡。女人是囚犯,從那邊逃過來的吧?隻有穿越大漠,才能進入另一個郡地,暫延殘喘。逃犯是沒有討價還價餘地的。女人把身上所有珠寶都交給了老頭子。老婆子從門裏遞出一件半舊白麻袍。老頭子呆了呆,老婆子把麻袍用力朝他一捅。老頭子就請女人把那件貴重的白袍子也換下來了。女人沒有抗議。在她掀起袍子時,老頭子看見她的身體線條,如此美好,如圖畫書中的母豹子。然而如此疲倦,是一隻死境邊緣的母豹。

老婆子在門裏粗暴的咳嗽,將一隻水壺捅給老頭子,讓他交給女人。

用一身珠寶與衣裳換來的珍貴水壺,隻有巴掌大,裏麵的水甚至不是全滿的。

女人愣了愣。老頭子以為她終於要發怒了,但她卻笑起來。那笑容傲然如陽光下能綻放的最美玫瑰,老頭子忽然想起人們傳說中喻郡的蝶帥。

女人抬起手,將遮陽的袍帽撩開,露出脖頸。從頸項到耳邊有個喻郡奴隸的標記,一般應該是黥上去的,但似乎行刑者也愛惜她的容顏,隻用難溶於水的植物顏料畫了上去。女人就用這滿身珠寶華袍換來的一小壺水,用力衝洗著青黑色的標記,末了問:“都洗掉了吧?”

老頭子和老婆子早已驚呆。

用了這麼大力氣,幾乎搓下一層皮,水也惡狠狠的全部用完,標記確實已經洗淨。

女人把還濕的手指在幹燥坼裂的唇間按了按,將水壺還給老頭子,道:“謝謝。”然後又邁開步走了。

她已經不可能走出沙漠,所以根本就不再討價還價。但隻要還活著,就要繼續朝自由的方向多走一步,而且,絕對不帶著奴隸的標記。

她漸漸消失在老夫妻倆的視線裏。南邊又卷起一陣沙。一支軍隊,以沙漠中所允許的最快行軍速度奔來。打頭的一個年輕將軍,相貌平常,但一雙眉毛黑如鴉羽。他眼裏滿是焦灼,問:“見過一個女人吧?”

老頭子還沒來得及回答,將軍已經看見他沒來得及收好的龍眼珠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