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近代區域政治研究的新成果(1 / 2)

近代區域政治研究的新成果

前言後語

作者:劉利民

選舉,中國古來有之,但與近代意義上的選舉並不相同。近代意義上的選舉屬於民主政治的範疇,根源於主權在民理論。因此,近代意義上的選舉是隨著西方民主政治的傳入而逐步被移植到中國的。在這個過程中,湖南有其獨特的地位。1909年,湖南率先完成了谘議局議員的選舉。這被稱為“中國曆史上第一次民主選舉”。民國時期,湖南在民主選舉方麵也有諸多可圈可點之處。

例如,被稱為“為憲法流血”第一人的宋教仁,就積極推動了民國初年的國會選舉。在聯省自治運動中,湖南成為省憲運動第一省,推出了中國首部省憲法,並根據該憲法製定了選舉法,進行省議會選舉。葉利軍教授等對近代湖南選舉史作了專題研究。繼《民國北京政府時期選舉製度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2007年)之後,她又與人合作,寫成《湖南近代選舉史(1908—1948)》,由湖南人民出版社2015年3月出版。四十萬字的洋洋大作,為讀者呈現了近代湖南選舉發展曆史的多彩畫卷,讀之收獲頗豐。該書在以下幾方麵具有新意:

第一,首次展示了湖南選舉史的全貌。有關近代中國選舉史研究,學界已有一些優秀成果麵世。但據筆者管見,有關近代中國省區選舉史的專題學術著作,學界尚少推出。葉利軍教授等完成《湖南近代選舉史(1908—1948)》,應屬開創之作,無疑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在近代中國區域選舉史研究方麵應該具有其特殊地位。該書以時間為線索,按照近代湖南選舉曆史本身發展規律,從近代湖南人對西方政治製度的認識曆程出發,揭示近代湖南選舉史的全貌。

全書共分為八章,著重梳理了1908年至1948年間湖南選舉發展曆程,對此間曆次重要選舉活動進行了一一闡述,清晰地再現了清末新政時期湖南谘議局議員選舉、資政院議員選舉、地方自治機關選舉;民國初年的第一屆國會選舉、省議會選舉;聯省自治運動期間湖南的省縣議員選舉、政府機關領導人選舉;1947年的湖南國大代表選舉和1948年的湖南立法委員選舉等重要選舉活動。該書思路清晰,對於讀者了解湖南近代選舉發展曆史有重要參考價值。

第二,頗為獨到地總結了湖南乃至中國近代選舉製度的發展規律。作者在全麵考察近代湖南曆次選舉活動的基礎上,對湖南乃至中國近代選舉製度的發展規律作了一定概括。關於近代中國選舉製度發展規律,作者從選舉資格、議員名額分配、選舉票效力、投票方法、候選人提名、選舉訴訟等方麵進行論證,指出,“我國近代選舉製度在不斷適應時代潮流,逐步向前發展”。

這個結論是對以往徹底否定近代中國選舉曆史的批駁,比較客觀地評價了近代中國選舉曆史。關於近代湖南選舉製度發展規律,作者指出,“雖然選舉中問題不斷,但公民政治參與程度在不斷提高”;湖南近代選舉由政府為主導,經費一般由政府支出為主;“伴隨著選舉的不斷舉行,選舉競爭的方式、手段不斷增加,合法方法與非法方式並存”。

近代湖南的選舉越到後來越混亂。近代湖南的選舉反應了近代中國的選舉狀況,“映襯出西方民主製度特別是選舉製度在中國的命運”。從湖南的選舉史研究出發,作者得出一個結論:“選舉作為民主的基本形式,需要良好的運行環境,包括穩定的政局、良好的文化氛圍和真正的依法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