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文人論政”對我國新聞輿論監督的啟示(1 / 3)

“文人論政”對我國新聞輿論監督的啟示

學子論文選登

作者:解雯昕

【摘 要】“文人論政”是近代中國報刊史上的一個顯著特征,也是中國新聞輿論監督的啟蒙。本文試從分析“文人論政”的定義及緣何消逝、“新聞輿論監督”的內容及現狀入手,針對現在我國新聞輿論監督存在的問題,旨在從“文人論政”的精華中發現對我國新聞輿論監督的借鑒意義。

【關鍵詞】“文人論政” 輿論監督 啟示

一、“文人論政”的定義及緣何消逝

20世紀40年代初,《大公報》曾以本報同人的名義發表過一篇社評。其中說“中國報,有一點與各國不同。就是各國的報是作為一種大的實業經營,而中國報原則上是文人論政的機關,而不是實業機關。”《大公報》的這個說法,可能是“文人論政”這一說法的早期來源。①

而關於“文人論政”的定義,大陸新聞學者方漢奇認為:所謂“文人論政”,其出發點是文章報國,是知識分子對國家興亡的關注,和他們的以天下為己任的襟懷和抱負。一個以文人論政為標榜的報紙,自然會愛惜自己的聲譽,摒棄低級趣味,重視社會效益,注意報紙的品位和質量。這是中國士人的一個優良傳統。②

在“文人論政”的史冊上,王韜、梁啟超、鄒韜奮、、張季鸞等著名“論政文人”,都用實際行動留下了光輝的足跡。然而,“文人論政”也有其自身局限性。《百年孤獨》的作者馬爾克斯在對知識分子進行評析時,曾說:“知識分子是一種古怪的動物,他總是把先入為主的理論置於現實之上並不顧一切地讓現實服從他的理論。這就是知識分子在各個領域尤其是政治方麵非常讓人懷疑的原因。”這似乎也在暗示著“文人論政”曇花一現的結局。

中國的新聞本來有兩個傳統,一個是《大公報》的傳統,一個是《解放日報》和《新華日報》的傳統,兩個傳統,後來隻保留了一個。③新中國成立後,“黨管媒體”的新聞傳播模式逐漸係統化、規範化。“文人論政”的一大前提條件——文人辦報也就失去了生存的土壤。“政治家辦報”的口號突出了黨性原則,這與文人骨子裏的桀驁不馴與對理想追求的矢誌不渝有些格格不入。最終,“文人論政”退出了曆史舞台,但是留下了豐富的論政精華和文化遺產。

二、我國新聞輿論監督的內容及現存問題

1987年,中共第十三次代表大會首次提出了“輿論監督”的概念。它不僅包括批評報道,而且包括對黨務、政務活動的報道,對重大情況、重大事件的報道。更重要的是,新聞媒介開展輿論監督有了政策上的依據。④

然而,新聞輿論監督在中國社會發展的現狀,並不令人滿意,存在的問題大致可歸納為以下幾點:

第一,新聞輿論監督深度不足、力度不夠,無法做到全方位監督,尤其是某些重要問題,輿論監督往往無法觸及。

第二,媒體的新聞輿論監督工作難開展。這主要表現在“五難”:調查難、取證難、打官司難、發稿難、取得政府部門支持難。一些政府部門往往在發現媒體設法披露本地區的不良現象時,不是積極配合,幫助記者挖掘醜惡現象,而是“捂蓋子”,采用各種手段欲蓋彌彰。

第三,媒體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素養亟待提高。近幾年,令新聞界蒙羞的“封口費”事件一再浮出水麵。2008年,河北省蔚縣縣委書記李宏興指使礦主出260多萬元,用於收買記者。此事件中,一共有8家中央和地方媒體受到處罰,涉案的10名新聞從業人員中,9名記者獲刑(未獲刑者為一名通訊員),並終生禁止從事新聞采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