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立法具有不可避免的滯後性,在司法實踐中運用司法解釋,用“利益衡量”的方式解決問題便顯得十分必要。“利益衡量”是指當多種權利衝突時,以公平責任原則、最小限製原則和比例原則為指導,來衡量各種利益的大小,支持其中的一種權利而限製另一種權利。對於言論自由和隱私權來說,二者的重要程度相當,當立法對它們難以作出完全清晰的界定時,就需要在司法中運用利益衡量的方法實現平衡。
在個案中運用利益衡量時要基於以下原則:一是優先保護隱私權的原則。當網絡言論涉及到他人隱私時,必須基於事實進行表述,不得無中生有或有意歪曲事實,對當事人造成傷害。即使是屬實表述,在未危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利益時,也應優先保護隱私權。二是符合公共利益的原則,當網絡言論確實侵犯到他人隱私,但不公布則可能有損國家利益或社會利益的情況下,應當以國家和社會利益為重,優先保護網絡言論自由權。此外,我們也應當看到,對利益大小的判斷是一種主觀行為,並非固定不變的,往往會受到法官個人素養和經驗的影響,遇到相關問題時,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全麵分析事件,合理權衡利弊。
3、提高網民的媒介素養,建構網絡倫理道德
網絡的隱匿性使廣大網民的言論傳播更加自由,道德倫理在網絡傳播中的約束作用也十分有限,但提高網民素養、構建網絡道德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在網絡傳播的過程中,網民必須明確自己的權利與義務,提高文明傳播、科學傳播的自覺性與主動性,尊重他人的合理隱私,在發現侵犯他人隱私的信息時,要權衡利弊,不要盲目轉載,更不要進行“人肉搜索”,擾亂當事人的正常生活。
提高網民的媒介素養可以從兩個方麵入手:一是采取強製性措施,運用一定的技術手段,預防侵犯他人隱私的信息的發布。人肉搜索的相關案例中,網站對網民言論的審查往往存在一定的滯後性,不能有效預防和阻止侵權事實的發生。二是采取教育手段,對網民進行基本的媒介素養教育,如在大學開設媒介素養的相關課程。相關機構還可以舉辦有關媒介素養的講座,並在網上發表媒介素養教育的相關資料,號召廣大網民文明使用網絡。當然,良好的媒介素養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培養的,需要廣大網民和社會各界共同努力。
要使網絡言論自由與隱私權達到協調與平衡,必須明確二者的關係。言論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之一,不能任意剝奪和限製。我們應當充分尊重公民的言論自由權,使其發揮積極作用。同時也要限製言論自由對公民隱私權的侵犯。網民在進行“人肉搜索”時,要充分考慮自身行為的社會意義,明確是否侵犯他人隱私權,在自由表達個人意見的同時,最大限度地保障他人的合理隱私。
參考文獻
①周葉中:《憲法學》[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312
②張新寶:《隱私權的法律保護》[M].北京:群眾出版社,1997:21
③曹岩,《論網絡言論自由的法律規製》[J].《法製與社會》,2013(3)
④張浩澤,《新聞自由與公眾人物隱私權的衝突及解決》[J].《法製與社會》,2012(8)
⑤朱金玉、張旭東,《新聞自由與隱私權》[J].《新聞與法製》,2010(9)
(作者:河北經貿大學人文學院新聞學研究生)
責編:姚少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