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析“三重一大”製度對企業健康和諧發展的重要性(2 / 3)

第十項目部則按照公司懲防體係建設的總體要求,明確界定了“三重一大”決策事項的具體範圍和內容;規範了決策程序、決策方式;在自查中把建立“三重一大”決策製度與建立項目部懲防腐敗體係結合起來,建立相關製度24項,落實了《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幹規定》的要求。並按照公司要求,項目部“三重一大”製度中明確了監督檢查方式、責任追究辦法。在具體執行過程中,領導班子成員能夠根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的要求,認真落實“三重一大”相關事項,各負其責,推動了項目部黨風廉政建設健康發展。

服務分公司針對管理實際和特點將管理中遇到的“返聘工資待遇、崗位調整、拖欠醫藥費、房改售房、房屋出租”等多年的遺留問題,列為分公司重大事項認真分析提出切實解決方案,為公司領導提供決策參考,最終穩定了職工隊伍的思想。

2 認真分析總結、查找存在現實問題

在各單位自查的基礎上,通過專項檢查我們發現在“三重一大”方麵還存在著問題如下:

(1)個別基層單位雖然按照民主程序召開領導班子會對重大事項進行決策,但是各種會議記錄不全或者根本就沒有記錄。不能充分反映決議形成過程和參會人員的意見、建議或立場,有的記錄僅能簡單反映討論結果,有少數的決議事項甚至無法找到會議記錄,雖然全體員工都知道的事情,但是由於過程痕跡留存不足,容易讓人產生誤解,懷疑其實施的真實性。記錄的載體也沒有統一按照要求用一樣的記錄頁,有的用本子、有的用記錄頁,不夠統一規範。

(2)個別單位偶爾存在領導班子跟風現象。副職領導不能大膽發表意見,在集體決策時往往“看主要領導意見”,“跟著舉手表決”,怕承擔責任,怕主要領導對自己有看法,使決策的科學性、正確性得不到保證,使集體決策達不到集體研究、討論決定的效果。

(3)監督力度有待加強。由於專職監督人員較少,項目部內基本都是兼職人員負責監督,工作中往往存在監督不到位,執行不徹底的現象。

(4)項目部∕分公司領導班子的決策水平還有待提高,有的隻站在本項目的高度,不能夠兼顧大局從公司發展的整體利益高度出發進行決策。

(5)由於企業的特殊性質和政府機關的“三重一大”內容有的地方不能完全實用吻合,造成對“三重一大”概念認識比較模糊,對涉及的範圍內容界定不十分清晰。基本按照各自的理解和判斷來執行,造成各單位在執行過程中沒有參照標準,從而擴大了執行範圍。再就是在項目管理工作中,由於企業特殊管理性質,根據局、公司對資金集中管理的各項要求,公司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集中管理”的原則,堅持資金的集中管理,在新的計算方法下全年資金平均集中度達90.20%,因此項目部∕分公司在大額資金使用方麵權力有限。

(6)部分單位製度不夠健全,絕大部分都是公司下發的各種標準文件,自查總結也隻是簡單提到執行公司的有關文件,缺少本單位的具體實施辦法和細則,使“三重一大”製度的落實執行受到一定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