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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轉移接續

政策資訊

國家住建部、財政部和央行近日聯合印發《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放寬公積金貸款條件,今後職工連續繳存6個月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同時實現異地互認、轉移接續。此外,文件要求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房屋產權登記機構應盡快聯網,實現信息共享,簡化貸款辦理程序,縮短貸款辦理周期。

解讀

連續繳存

時間減半

《通知》規定,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並計算。

鏈家地產市場研究部首席分析師張旭認為,現行公積金貸款必須連續繳存12個月才能申請,讓不少因工作變動而斷繳的職工無法正常使用公積金貸款,如今繳存時間減半,門檻將大大降低。

解讀

房貸額度

有望調高

《通知》要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率低於85%的設區城市,要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和人均住房麵積等情況,適當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加大對購房繳存職工的支持力度。

貸款額度受限、使用比例不高,是公積金貸款被詬病已久的問題。張旭認為,未來公積金貸款額度將有所放寬,比如將支持首套房貸款、適當調高貸款額度等。如果貸款額度調高,將提高公積金貸款的使用率,但貸款額度調整幅度不會太大。

解讀

異地購房

貸款破冰

當前,職工跨地區流動日益增強,在就業地繳存、回原籍購房需求增多。為適應職工流動性需要,《通知》要求,各地要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並推進異地貸款業務,即職工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有關人士解釋說,以北京為例,目前公積金隻能用於在北京買房貸款,今後這部分公積金在異地購房貸款時也可以使用。

(綜合中廣網、《法製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