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體行政問責存在的問題及應對策略
醫院與公共管理
作者:苟小江 趙莉
摘要:網絡和信息技術的發展使得新媒體信息傳播對人們日常生活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新媒體信息傳播方式對政府行政管理模式帶來了創新發展的機遇,也給政府行政問責帶來了挑戰。新媒體的發展尚不完善,若幹因素會製約我國政府行政問責以及民主政治的發展。因而,探究新媒體行政問責存在的問題,采取多種方法從多個層麵對新媒體行政問責進行規範,提升人們的新媒體運用素養異常重要。
關鍵詞:新媒體 行政問責 民主政治
新媒體獨具優勢的信息傳播功能使得人們對於新媒體的使用日益青睞。當今,政府行政管理模式也受到新媒體的影響,以新媒體為特點的新的政府行政模式為公務信息公開提供了全新的渠道,政府與百姓之間的溝通與交流變得更加通暢。傳統媒體在行政問責作用上的不足得以彌補,這有利於人民權利的行使和人民利益的實現,推進民主政治的完善。然而新媒體自身的發展並不完善,其匿名、無序的特點極易導致問責出現若幹問題。因而,將新媒體行政問責作為研究對象,以此完善我國的行政問責模式,推進民主政治的發展與完善。
一、新媒體行政問責概述
(一)新媒體的含義
“媒體”的含義是指信息的傳播介質,即信息傳播所使用的載體和平台。“傳媒”則是指傳播信息的機構或者組織。對於如何界定新媒體,專家學者做出很多探索。學者們從不同的角度予以新媒體不同的定義。國內熊澄宇教授認為新媒體的概念具有相對性,即新媒體是相對於傳統媒體而言的。如今,我們所言的新媒體一般指的是計算機信息技術基礎上的媒體形態。更有學者將新媒體的概念研究放置於全球信息化背景下。綜上,從哲學角度而言,新媒體區別於傳統媒體;從技術角度而言,新媒體具有數字技術的特征;從媒體角度而言,新媒體具有廣泛的受眾。
(二)行政問責的含義
行政問責指的是問責主體和行政機關之間就職責和義務的實現情況進行溝通的過程,如果行政機關未能承擔責任、履行義務,問責主體則會要求其承擔一定的後果。學術界把對行政問責的研究分為五大部分,即:問責主體、問責客體、問責內容、問責程序和問責結果。行政問責的主體包括多個方麵,如上級行政機關、民主黨派、公眾和媒體等;問責客體是指行政機關或者公務人員;行政問責內容是指行政責任;行政問責的程序是指問責啟動、執行和救濟等程序;問責結果則指的是責任追究所呈現的具體方式,例如降職處理、公開道歉等。
二、新媒體行政問責存在的問題
(一)虛假信息監控不足,無法真實反映民意
新媒體信息傳播過程容易出現信息失真。雖然在新媒體背景下,民眾容易獲得更多的話語權力,然而,這也使得信息來源更加隨意化,因此,信息的真實度就會被降低。首先,新媒體的匿名性使得不正當輿論責任追究較為困難,因而,網上虛假信息和言論泛濫;其次,當前我國網絡信息監管機製不夠健全,某些人為了個人利益在網上故意捏造事實,以虛假信息迷惑百姓,例如,網絡水軍往往能炒熱一個新的話題。而且,新媒體傳播容易受到個性化影響,這也會導致信息失真。除此以外,雖然我國新媒體使用人數眾多,但是新媒體所傳播的信息還不能完全代表民意,民主決策的原則是聽從於多數者。但是新媒體在我國的發展和使用還不夠均衡,因而,並不能夠完全代表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