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英喜歡唱歌,雖然他唱得不怎麼好,還有些走調,但他喜歡唱,走路唱、睡覺前唱,連吃飯的時候也會哼哼兩句。有一次,吳英的爸爸下班回來,聽到吳英在興奮地唱著《挖泥鰍》,爸爸忍不住諷刺地說:“吳英,我怎麼越聽越像鵝叫呀!”吳英的歌聲立即停止了,他的臉漲得通紅,心想:我唱歌真的不行呀?我怎麼幹什麼都不行啊?但即使我唱得不好,爸爸也不應該說我唱的像鵝叫呀,一定是因為不喜歡我了!
沮喪的吳英那天連晚飯都沒有吃。後來吳英越來越不愛說話了,原本開朗的他變得孤僻起來,常常一個人待在房裏,更不愛唱歌了。
諷刺是毀滅自信心的殺手,而孩子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身為父母,絕對不要使用諷刺性的語言,即便是開玩笑。當孩子表現積極的時候,父母應采取肯定的態度,及時對孩子的努力、進步、熱情給予鼓勵。反之,父母的諷刺性言行將極大地刺傷孩子的自尊心。
三年級的小林拿著語文考試卷子回家給媽媽看,媽媽看到小林做錯的題都很簡單,就諷刺他說:“這樣簡單的題目也會做錯,你可真夠聰明的,虧你還是三年級的學生。”
這些說法對成人來說,也許能促使人們發奮圖強,產生積極的效果。但對孩子而言,諷刺性言語隻能使他產生一種自愧不如的感覺,使他感到悲觀絕望,無法從自卑之中擺脫出來。
孩子小的時候還沒有完全形成道德觀念,分辨是非的能力還很差,對什麼是“對”、什麼是“錯”的概念不是很清楚,很多時候孩子根本不能理解諷刺的真正含意。當孩子聽到諷刺、挖苦的話時,並不能因此清楚自己做的事錯在哪裏。
隨著年齡的增長,孩子認識事物的範圍逐漸擴大,對事物的理解逐步深刻,他們漸漸能從父母的神態、語氣中察覺出父母的話是不是真話,是不是含有諷刺、譏笑的意思。如果孩子覺察出父母的諷刺意味,就會反感、不滿,甚至產生反抗情緒。父母與孩子的關係也有可能因此而緊張。
所以,當孩子表現積極的時候,父母應采取肯定的態度,多說鼓勵的話,不應該用諷刺、挖苦的話來刺傷孩子,打擊孩子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可以適當懲罰,但要尊重孩子
懲罰是個雙刃劍,是一種危險的、高難度的教育技巧,把握不好尺度就會傷害孩子。孩子從小在一片讚揚中成長,固然對增強信心有好處,但是一個人如果沒有受到過懲罰,他也會經不起挫折,不能敢於承擔責任。盧梭在教育名著《愛彌兒》中說:“你知道不知道用什麼辦法準能使你的孩子得到痛苦嗎?這個方法就是:百依百順。因為有種種滿足他欲望的便利條件,所以他的欲望將無止境地增加。結果,是你遲早有一天會因為無能為力而表示拒絕。但是,由於他平素沒有受過你的拒絕,突然碰了釘子,將比得不到他所希望的東西還感到痛苦。”所以,懲罰不是要完全避免,而是要在一定的前提下進行,並要掌握一定的度。
在孩子犯錯的情況下,父母對孩子進行適當的懲罰是必要的,但一定要在尊重孩子人格、維護孩子自尊心的前提下進行。父母要知道,懲罰絕不等於體罰,更不是傷害,不是心理虐待、歧視,而是在尊重的前提下,讓孩子改正自己的錯誤,不斷地完善、提高自己。
事實上,當孩子做了錯事的時候,他會產生一種自責的情緒,希望為自己的愧疚承擔責任,取得心理平衡。這時,父母隻要掌握好處罰的技巧,就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多年前,一個小學六年級的孩子有一次為使考試成績“一鳴驚人”,竟趁黃昏破窗跳入老師辦公室盜取試卷。
正當他尋找試卷時,老師進來了,那個孩子立刻抱頭縮在辦公桌下,但還是被老師發現了。
老師並沒有立刻把他抓出來,而是靜靜地站了一會兒,然後說:“你不要露出你的臉,也不要說話。你要回答我的問題,隻點頭或搖頭就行。你來這兒是為了找一件你想要的東西嗎?”
孩子聽了,點了點頭。
“記住我的話,明天你來上學的時候依然是一個天真可愛的孩子,你走吧。”
那個孩子聽了,低頭慢慢走出了辦公室,突然,他的眼淚奪眶而出。也許是因為感激或是愧疚,自此,那個男孩發奮學習,最終成為一名優秀的人民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