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個維度是“民族理論”本身,這個問題尤為複雜。斯大林關於民族的定義,即“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以及共同文化”,在我國的民族理論界影響很大,也是寫入《漢語詞典》的權威之說。但一方麵,在西方理論界,“斯大林主義”幾乎是“事實上的俄羅斯沙文主義”的代名詞;另一方麵,在1980年代之後,國際學界的主流理論範式已經發生深刻轉向,從強調民族是血緣和曆史的客觀產物(“原生論”)轉向強調民族是“想象的共同體”般的主觀性群體認同(“建構論”),而後者的理論話語至今在我國仍然僅限於學界討論,理論界的主流話語仍在延續原生論式的敘述。
不容忽視的是,西方相關理論的發展對我國民族理論和政策正在知識意義上構成嚴峻挑戰。一個典型的例子是:許多研究者從對不同的中國少數民族的研究中提出了一個共同的論點,即中國民族政策正在人為地構建出來一些“本不存在”的少數民族,而在這些“民族”的內部,不同群體在文化特點、曆史記憶、自我與他者認同等多個維度都缺乏某種同一性。
由此可見,今日我國的民族理論正在陷入一種話語的困境。這種困境,對內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民族政策整合國家、強化國家認同的製度功能;對外則被視為理論僵化和實踐上路徑依賴的象征,從而加深了國際社會對我國民族政策與民族關係的誤讀與曲解。在這種語境之中,中國社會民族衝突的“反體製性”被外部社會刻意強調與放大,而我國民族政策中所包含的以追求民族平等為終極目標的社會主義原則卻被忽視、解構,甚至被解釋為對少數民族進行“收買”與“控製”的工具性策略,其價值出發的善意與道義受到質疑。
總而言之,如何在民族問題敘述上改善中國的國家形象,掌握國際話語權,是亟需客觀應對的重大現實議題。
在筆者看來,盡管近年來民族問題在我國的部分地區呈現出某種上升的態勢,但仍然主要是一種局部性而非全局性的、觀念性而非結構性的、可控製的而非失控的社會問題,極端分裂主義勢力在可預見的未來尚不具備發動組織化社會動員的能力,民族問題對國家統一與完整的挑戰仍然是潛在而非現實的嚴重威脅。盡管一些西方勢力同情、甚至支持一些分裂主義力量,其本質用意無疑是遏製中國,破壞中國和平崛起的進程,其主要著眼點並非少數民族本身,而是意在中國。迄今為止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承認達賴集團的“流亡政府”就是典型例證。但西方輿論在文化上不斷銷蝕我國民族政策的合法性,卻是一種“潛移默化”的威脅,需要警惕應對。在這個方麵,我們麵臨的主要問題之一就是我國的民族理論在知識意義上過於封閉與“滯澀”,“自說自話”,無法實現與西方知識界平等而有效的溝通與交流。
因此,能否在民族理論層麵勇於改革,吸收人類文明的先進成果,基於社會科學範式客觀識別、解釋問題,是完善中國敘述的關鍵。在這一點上,我國既有製度提供了良好的基礎和相當豐富的資源。在價值原則上,“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強調民族平等及為維護民族平等而在影響社會民族關係的各個方麵施行廣泛的國家幹預,這是我國民族政策的優良傳統。當然,不能回避的問題是,我們的話語通常過於習慣講政治原則式的“應然”,而弱於講基於社會科學研究的“實然”,因而說服力不強。另外,在實踐經驗的理論解釋與反思上,我國基於普遍的公民權從而強化國家建構和基於保障少數民族權益從而尊重文化多樣性的做法,都符合國際原則及西方國家在多元文化主義理論興起之後的製度慣例。需要注意的問題是,除了很多政策規定在實踐層麵沒有得到充分的落實,也需要對一些現實出現的新情況,諸如為什麼會存在少數民族有時似乎對民族優惠政策“不領情”的問題,做出具有理論高度與深度的科學解釋。而這種解釋,不僅直接影響到關於中國民族問題的國際敘述,更重要的是也直接影響到當前我國如何更好地解決目前存在的現實問題的路徑選擇。
責編:吳奇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