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話題
作者:趙磊
一、世界民族問題新態勢
國際社會是一個多民族的世界,民族問題是古今中外普遍存在的對人類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社會政治問題。冷戰結束以來,世界民族問題呈現出以下六大變化趨向:
第一,國家在民族問題上的壓力向度發生變化。冷戰之前,國家在民族問題上的壓力主要來自國外,其工作目標是反對分裂,維護領土完整、政治統一。冷戰之後,國家在民族問題上的壓力更多來自國家內部,即國家內部的文化認同、國家建構、民族融合等問題。可見,民族問題依然存在,但問題的切入點和重心發生重大變化。特別是現代大眾傳媒和信息革命大大提高了國際社會對世界民族問題的了解程度。媒體的即時報道,確實產生了對民族問題進行國內管理和國際幹預的強大壓力。
第二,世界範圍內的民族分裂活動更加突出。民族分裂問題雖不是民族問題的全部,但它是民族問題最極端的一種表現形式。其中,一些極端案例的出現加劇了國際體係的不穩定性和不可預測性,並對世界民族問題產生負麵影響。
第三,導致民族衝突的原因更加複雜。首先,社會排斥政策導致嚴重的民族衝突。近年來,有些國家製定了公開歧視宗教少數民族的政策,如規定隻有信奉國教的人才能成為公民、擔任公職的人必須宣誓效忠於特定宗教等。科特迪瓦內戰是這一類型衝突的典型事例。其次,環境、資源問題日益誘發民族衝突。因此,在對此類問題進行分析時,必須係統地考慮到環境和資源因素的作用,如土地使用權和保有權、木材砍伐、水資源短缺、礦產資源貿易以及開發自然資源導致的收益分配不均等問題。再次,民主化浪潮激化了轉型社會的民族衝突。最後,宗教因素往往與民族衝突相互交織,增加了民族問題的複雜性。
第四,西方國家正在積極塑造世界民族問題及衝突管理的話語體係。例如,他們最近倡導的一些新理念,如“保護的責任”(Responsibility to Protect)、“建設和平”(Peacebuilding)等。上述理念的核心內容是國際社會不能對一國內部的民族危機事件置之不理,甚至要進行必要的國際幹預。其中,“維持和平”的目標是西方國家熱衷的“自由民主模式”,即民族和解的根本途徑在於經濟上實現市場經濟,政治上實現民主製度。故此,修改憲法、舉行大選、建立多黨製度、健全公民社會等措施往往就被西方國家看作是治愈民族衝突的“靈丹妙藥”。
第五,主權國政府在民族衝突管理中的位序和作用發生轉變,即由“政府管理”轉化為“全球治理”(from government to governance)。傳統的民族衝突管理體製中,主權國政府是唯一行為體,並且扮演領導者角色;在新的衝突管理體製中,主權國政府與國際組織、非政府組織、公民團體等眾多行為體均為利益攸關者,強調多行為體之間的合作管理。此外,衝突管理的環境越來越複雜,除外交斡旋外,軍事幹預以及人道主義幹預力度加大。在此背景下,安全的概念也由國家安全、領土安全轉為平民安全(civiliansecurity),即由確保國家之間無戰事轉換到確保任何平民群體免遭侵犯。
第六,民族問題與國際政治、大國戰略利益的關聯更加緊密。其中,一個重要的表現形式就是西方國家在世界民族問題上存在“雙重標準”,如對英國的北愛爾蘭問題、西班牙的巴斯克和加泰羅尼亞問題、法國的科西嘉問題、加拿大的魁北克問題、印度的“七姐妹邦”等分裂問題,持“促和”立場,希望將問題控製在一定的範圍內,極力防止問題的激化。但對塞爾維亞的科索沃、索馬裏的索馬裏蘭、俄羅斯的車臣、南蘇丹及達爾富爾等問題,則支持民族分裂勢力,希望將民族問題國際化,並不斷為國際幹預製造借口。
二、中國民族外宣工作的應對重點
對崛起的中國而言,民族問題同時麵臨國內、國際雙重壓力。今天,美歐等西方大國利用“民族牌”攻擊中國的手段更加多樣、攻擊的方式更加細致。針對新的變化趨勢和國際壓力,中國在民族外宣問題上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