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有法可依。法令和規章製度對企業管理同樣重要。企業有了廠規、廠紀才能使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有條不紊的進行;才能使企業千百之眾步調一致;才能使繁雜的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規可循,從而保證管理工作的嚴肅性、連續性、有效性。我們說,運用法令和規章製度是一種借力。這樣,老板就可超脫於繁瑣的日常工作之上,不要“事必躬親”,隻要委托員工執行,按章處理,按例辦事就可以了,使老板有更多精力去從事運籌算計的主要工作。
建立和健全企業法令條例、規章製度,必須從企業實際出發,而不是濫定製度,也不要照抄照搬別人的做法。製定法規應統一於企業某個部門,如廠部辦公室或計劃部門等通盤考慮製定規章製度,而不是政出多門,使人無所適從。
必須執法必嚴。建立和健全企業法令條例、規章製度,是為了實施,是為了搞好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是為了保證實現經營目標。為此,定“法”要究,執“法”要嚴,令出必行,有禁必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看人行事,朝令夕改,必將導致法令條例、規章製度失去嚴肅性和權威性,形同虛設,等於無法。孫武告誡的“卒已親附而罰不行,則不可用也”,“令素不行以教其民,則民不服”這樣的事,搞企業管理是不應該讓其發生的。如果在實踐中,發現法令條例、規章製度有問題,要及時修改,也必須通過一定手續進行,還要走走群眾路線,聽聽群眾意見,最後由規章製度統管部門發布,重要的還要由廠級最高老板簽署發布。
上海闖新紡織廠的老板在抓勞動紀律時,就是從製服幾個“野馬”入手的。
該廠有5名後進職工,平日在車間賭博、打架,上班時間溜出廠門幹壞事,簡直無法無天,嚴重影響了其所在單位所在班組的正常生產秩序,不少幹部、群眾敢怒不敢言。
為了製服這些害群之馬,廠老板把那5個違反了廠紀的後進職工的材料打印分發給各個班組加以討論,要求每個職工發表意見:如果我是廠長,該怎樣處理這件事?
結果,70%以上的職工主張作“開除”處分,於是,廠長馬上作出了開除處分的決定。
這一果敢的舉動狠刹了歪風邪氣,扶持了正氣,使廠紀大有好轉,企業效益增加。
必須法規麵前人人平等。英特爾是國際知名的大企業,在公司中確立了企業文化的六項準則:服務客戶。員工滿意。遵守紀律。質量至上。嚐試風險。結果導向。
公司明確規定,公司內部人人平等,高層管理人員和普通員工一樣上班守時,不搞管理人員的特殊待遇:沒有給高層人員保留停車車位,沒有管理人員的餐廳,每個員工都有平等的機會獲得股權獎勵。
要健全公司文化。公司文化首先要由高層人員帶頭,按公司的話來講就是:要訓練出忠於公司文化的高層老板和總經理。
一些看起來不太重要的小事,如果高層管理人員不努力做好,就會影響到全體員工的執行。所以,公司的主要老板,人人倡導對事業執著進取的價值觀。
公司總裁巴雷特說,如果有什麼關鍵因素指導我們如何推進企業發展的話,那麼這個關鍵因素就是企業文化。
20世紀80年代世界上風靡“走動式”管理,這種管理模式是強調企業身先士卒體察員工,了解真情,又稱為看得到的管理。企業主管經常走動於生產第一線,與員工見麵、交談,希望員工對他提出意見,能夠認識他,甚至與他爭辯是非,是一種現場的管理。作為跨國公司的總裁,每年巡視英特爾公司國內外的所有工廠,已成為巴雷特的工作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