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證研究
通過上述對已有研究的認識,本文借鑒相關的研究成果,從衡量收入分配的指標基尼係數以及衡量產業結構變遷的指標合理化和高級化指數出發,利用VAR模型對我國產業結構的變遷和收入分配的相互影響進行實證研究。方法是:先對產業結構變遷和收入分配進行描述性分析,研究產業結構變遷過程中收入分配的變化走勢,然後對兩者的相互關係進行格蘭傑因果關係檢驗,脈衝響應分析和方差解分析,從實證檢驗中得到結果,並根據得到的結果得出結論。
(一)變量選取
收入分配指標的選取。衡量一個國家或者地區收入分配狀況的指標有很多,如基尼係數,泰爾指數,城鄉居民收入比,居民可支配收入在GDP中所占的份額等,本文仍然以應用最廣的基尼係數作為收入分配衡量的指標,用字母G表示。由於基尼係數是個耳熟能詳的指標,這裏不再對基尼係數意義進行解釋。
產業結構變遷的指標選取。本文借鑒一些研究者的思想,認為產業結構的變遷主要包括產業結構的調整和產業結構的升級,從而設定產業結構變遷的度量指標為產業結構的合理化和產業結構的高級化兩個維度。
產業結構合理化指數。學術界對產業結構合理化內涵的理解目前還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研究者往往因為研究視角不同導致選取的測量方法也不同,國際基準以錢納裏等人倡導的標準產業結構為依據,來判斷經濟發展不同階段上的產業結構是否合理。一般認為,產業結構的合理化是指產業與產業之間協調能力的加強和關聯水平的提高,它是一個動態的過程,產業結構趨於合理化的要求包括產業間的素質協調、各產業間相對地位協調、產業間關聯方式協調、供給和需求在數量與結構上協調。基於以上思想,幹春暉對產業結構合理化進行度量的指標值得借鑒,公式為:
其中,Y表示產值,L表示就業,i表示失業,n表示產業部門數量,古典經濟學認為,經濟處於均衡狀態時,各產業部門生產率水平相同,所以當經濟處於均衡狀態時,TL為0;TL越大,說明產業結構越不合理;TL越小,說明產業結構的合理化越高,此公式的缺點是沒有考慮正負符號相互抵消的因素,所以在此基礎上加以改進,得到如下公式:
此即為本文選取的產業結構合理化指標,公式中TL代表產業結構合理化程度,TL越小,說明產業結構越合理。
產業結構高級化指數。產業結構高級化實際是產業升級換代的一種描述,一個國家或者地區都是首先農業也即第一產業發展,然後慢慢過渡到工業化階段,之後隨著工業的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第三產業再慢慢崛起。這是產業高級化的一般過程。本文選取第一產業與第三產業的比值作為衡量產業結構高級化的指標,用字母TS表示,TS越大,說明產業結構高級化的程度越低,TS越小,說明產業結構高級化的程度越高。
(二)數據來源和描述
本文關於產業方麵的數據主要從《2013年中國統計年鑒》中直接獲取或者計算而得,樣本數據涵蓋1978-2012年時間跨度。而各機構對於中國基尼係數的估計由於計算方法和數據采集來源不同可能得出不同的結果,如世界銀行、西南大學、國家統計局對於我國居民收入基尼係數的認識存在差異,本文1978-2008年基尼係數來源采用國家發改委社會發展研究所研究員常興華,李偉(2010)研究成果中所得出的數據,2008-2012年基尼係數根據其研究方法采用城鄉居民基尼係數加權平均獲得。
自1978年以來,我國產業的合理化和高級化程度總趨勢是越來越高的,表示我國產業結構調整升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具體來看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前期產業結構的高級化有所倒退,之後數值迅速變小,而產業結構的合理化大部分情況處於改善的狀態;與此同時,我國居民基尼係數總體趨勢是越來越大,顯示我國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總體有拉大的趨勢,具體看八十年代的前期有所縮小,之後迅速擴大,2008年達到最高位後近幾年又開始縮小。
(三)基於VAR模型的實證分析
變量平穩性檢驗。由於時間序列可能存在虛假回歸問題,所以先必須檢驗各序列的平穩性,本文采用ADF檢驗法對各變量進行單位根檢驗,結果如表1所示。
從表1中的檢驗結果可知:在5%的顯著水平下,變量原序列是非平穩的,但一階差分後變為平整,能夠用於下一步的實證分析。
變量協整檢驗。對變量G、TL和TS進行Johansen協整檢驗,得到的結果如表2所示。從表2中可以看出,變量之間存在1個協整關係,說明產業結構變遷和收入分配之間存在長期的均衡平穩關係,通過進一步的檢驗可以得出基尼係數G和產業結構高級化指數TS之間存在協整方程關係。
Granger因果檢驗。為考察產業結構合理化和高級化和收入分配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本文對VAR(2)中的三個變量進行Granger因果檢驗,結果如表3所示。可以看出,在滯後2期,5%的顯著性水平下,Granger因果檢驗表明:第一,產業結構合理化與收入分配存在單向的強格蘭傑因果關係;第二,產業結構的高級化與收入分配之間存在單向格蘭傑因果關係;第三,產業結構的合理化和產業結構的高級化之間不存在格蘭傑因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