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傳統的國有銀行間接融資、“場內市場”直接融資模式中,金融機構往往要求中小企業提供本企業的詳盡信息,並通過層層審核以評估其償債能力,最終仍可能拒絕其貸款申請。“成功把握小”和“審核時間長”延長了中小企業的融資時間,並可能使其喪失最佳投資機會。而眾籌模式打破了投融資雙方信息不對稱瓶頸,利用網絡平台進行融資,突破了時間和地域的限製,公眾可以隨時隨地進行資助,更加便捷;同時麵向網民公眾進行融資,平攤金額更小,風險更低,更能促進籌資成功。
(四)前期市場調查,降低經營風險
眾籌模式的一個隱性價值在於融資同時即進行前期的市場調查。部分中小企業家由於缺少對宏觀經濟形勢的掌控和了解,往往投入到“過飽和”行業或者是盲目跟投,結果造成項目投產之日就是產品積壓之時。在眾籌模式中,項目發起者通過平台向公眾展示項目信息,公眾對項目進行評估並決定是否支持或投資以及支持或投資金額的大小,這就相當於對預投產的產品進行了前期的市場調查,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應出產品未來投放市場的成效,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生產成本與融資風險。
中小企業眾籌融資應注意的問題
(一)嚴守法律界限
根據我國《公司法》及金融監管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準,不得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它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它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眾籌融資作為一種創新型融資模式,在我國還未受到法律保護,很可能被當做非法集資。正是為了避免涉嫌非法集資,如“點名時間”等國內眾籌網站均明確規定籌資回報不能為股權或資金,隻能是項目的實物產品或衍生品,從而使項目支持者對一個項目的支持僅屬於購買行為,而不是投資行為。因此,在我國政府部門出台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眾籌融資的合法性前,即使中小企業希望采取股權激勵等更具激勵性的回報方式進行籌資,也必須嚴守法律界限。
(二)注重知識產權保護
進入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產權對提高企業的競爭力至關重要。然而,絕大多數中小企業在維護知識產權方麵仍存在很多問題,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不強,被侵權現象時有發生。另一方麵,在眾籌融資過程中,中小企業為了順利通過眾籌平台的審核以及獲得公眾投資,往往被要求盡可能詳細地展示項目的創意方案、商業計劃書。由於眾籌網站的公開性和麵向對象的不確定性,詳盡的項目闡述就不可避免地存在著創意被抄襲的風險。因此,中小企業首先應強化自身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必要的情況下在眾籌之前申請專利權和商標權;其次,在選擇平台時,注重對眾籌平台知識產權保護措施方麵的考察,同時與眾籌網站簽訂保密協議。
結論
眾籌平台是一個有巨大發展前景的創新型經濟模式,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具有巨大價值。但也正是由於其“新”的特質,國內諸多配套的製度無法迅速跟上,因此限製了眾籌行業的快速發展。不過,正如謝平(2012)所言,互聯網金融模式在未來 20 年將成為主流。尋找價值觀的認同是一種剛性需求,信用和風險的把控將決定眾籌模式在中國能否做大,政府監管部門也應重視這一新興產業帶來的積極影響和監管難題,建立監管機製與行業標準,引導眾籌行業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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