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益性。公益性主要是指協商的主題應該有關公共利益。民主黨派協商的公益性由政黨性質與我國參政黨的特性所決定,以階級為基礎的特性決定政黨必須代表公眾利益或群體利益,而我國各民主黨派的參政黨特性決定“為民參政”、“為民協商”的協商本質。對於公共利益應當有層次地理解,首先是最高層次的公共利益,也即全國人民利益;其次是各種集體利益或群體利益,如地域集體利益、行業集體利益、階層集體利益等。民主黨派中央站在全局的高度維護全民利益是體現了公益性,民主黨派基層組織站在所處地域為維護地域內公眾的利益而進行協商亦是公益性的體現,民主黨派代表自己聯係的一部分人或群體進行協商也表現的是公益性;不論是民主黨派進行的全局規劃性協商,還是為了某一項具體製度或事項的形成或解決,都是公益性。公益僅與私利相對,而不分大小、高低、局部或全麵、部分或整體、長遠或眼前。
(二)代表性。代表性指協商議題是否與所聯係群體相關。與執政黨代表全體人民不同,我國參政黨代表的、聯係的是一部分人、特定的群體。如:民革聯係的是同原中國國民黨有關係的人士、同民革有曆史聯係和社會聯係的人士、同台灣各界有聯係的人士、社會和法製專業人士以及其他人士,民建聯係的主要是經濟界人士,民盟聯係的是文化教育和科學技術界。特定的聯係對象、特色的社會基礎決定了各民主黨派能夠也應該在協商中注重代表性。
(三)服務性。我國的各民主民主黨派是中國共產黨的親密友黨,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中的參政黨,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負有“圍繞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協助執政黨搞好社會主義建設的義務和任務,因此服務性(服務於黨和國家在一定時期內的中心工作)必須體現在協商實踐過程中。
(四)特色性。特色性主要指各民主黨派在協商過程中,依據自身政黨性質、成員特點而凝練出來的、區別其他民主黨派、團體的協商特色內容或領域。我國政黨製度現狀決定了特色性必須成為協商內容特性之一。首先,我國有八個民主黨派,依據各自民主黨派特點實現特色協商有益於避免民主黨派之間在協商過程中的重複、雷同、時間和人力物力的浪費,也有益於實現民主黨派之間的互補;其次,現階段我國各民主黨派自身發展(包括成員發展、組織發展等)不足以承擔過於寬泛的協商內容,對他們協商領域的限定可能會帶來民主黨派協商質量的提高。
(五)廣泛性。協商內容的廣泛性由我國參政黨自身在成員和社會基礎上的廣泛性所決定,在此主要是指我國參政黨協商內容的不受局限性,無論事關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等,都可成為政黨協商的主題。
根據上述政黨協商內容的應然分析,根據對湖北省各民主黨派省委會的協商內容進行的統計、綜合、分析,發現,我國的八個參政黨在協商內容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著下述幾個問題:
第一,公益性協商有餘而代表性協商不足。如前所述,公益性是參政黨進行協商必須遵循的原則。在實際中,我國參政黨業已形成公共利益協商原則,不論是會議協商,還是書麵建議協商,都是圍繞“公益”而進行,即使是在民主黨派主動性發揮得比較多的提案協商中,也基本上找不到有民主黨派或其成員為了一己私利而協商的情況。這說明民主黨派非常注意協商的公益性。但與此種絕對相對應的是,民主黨派的代表性協商無法從其協商內容中找到很充足的證據。從本義上來說,聯係哪個群體,就應代表或主要代表哪個群體的利益,為該群體利益與執政黨進行協商,或為解決所聯係群體中存在的問題與執政黨協商,這才算作是體現了代表性。如民革應突出社會和法製以及兩岸關係問題的協商,民建應主要關注經濟領域的問題,民盟應主要研究高等教育中的文化問題、教育問題,民進則主要關注義務教育領域和文化出版領域的問題,農工黨以解決醫藥衛生、人口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出現的問題為重點,九三則應解決科學技術界的發展問題,中國致公黨是以歸僑、僑眷中的中上層人士和其他有海外關係的代表性人士為主組成的,應主要關注海外關係問題,台盟則重點關注兩岸關係問題。
我國各民主民主黨派代表性協商現狀不容樂觀,代表性協商內容最多的民建,其數據也僅為44.3%,而九三的代表性協商內容僅占了4.9%。如果說在民主黨派較好發揮了主動性、也是更能發揮主動性的、以提案協商為代表的事務協商中還能發現一些民主黨派與所聯係群體的關係的話,那麼在其他協商內容中,民主黨派的代表性協商就顯得更為薄弱。不論是中共文件協商,還是立法協商、人事協商、事務協商,民主黨派發揮主動性、能動性的空間更小,因此其想實現、體現代表性的意圖會更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