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場魅力大比拚中,張愛玲似乎處處落了下風,沒辦法,才華見識並不能讓性感程度水漲船高,錢鍾書就曾說過:“女人有女人特別的聰明,輕盈活潑得跟她的舉動一樣。比了這種聰明,才學不過是沉澱渣滓。”這大概是很多男人沒有掏出來的真心話。
胡蘭成依舊聲稱,不管他有多少女人,他待張愛玲總是不同。又打比喻:小時候他在舅舅家裏玩,父親去了,給那些表兄弟每人一個金橘,唯獨他沒有。他心中略有感覺,卻也不敢怎麼樣,但見父親將他牽到沒人處,竟遞給他一個金燦燦的大福橘,他對張愛玲,也是這樣。
但有一次,在張愛玲的住處,他遇到炎櫻,把她的椅子挪到房間正中,鄭重得都讓炎櫻感到尷尬。他像日本人一樣雙手按膝上,懇切地告訴她這次大轟炸有多麼劇烈。炎櫻和張愛玲都替他不好意思,她們又不是沒見過轟炸,用不著他來表演哀天地民生的哀懇,張愛玲窘到隻能走開。然後她聽到胡蘭成問炎櫻:“一個人能同時愛兩個人嗎?”這句問話讓張愛玲感到天都黑下來了。
我們看胡蘭成寫小周,會知道他更愛誰。胡蘭成寫張愛玲也精彩,但那種精彩,是世人都識得的精彩,她的才華,她的聰慧,光華璀璨,人人都會覺得好。他寫小周的好,卻都是普通女孩的那種好,張愛玲說胡蘭成說小周的口氣,像是做父母的說自己家孩子,一舉一動都看在眼中,說得津津有味,這才是真愛。
胡蘭成那樣說,倒也不見得是欺騙,更準確的說法,應該是自欺欺人,張愛玲之於他,像一件豪華的裘皮大衣偶爾落到一個窮女孩手中,也許不合身,也許還不舒服,穿上去捉襟見肘,百般不適,但她也舍不得脫下,因為它是華貴的,可以炫耀的,她珍愛它,跟別人誇大著它的好,就她的擁有而言,這是最有分量的一件了。
又如文學愛好者褒揚某名著,未必有心得,拿在手裏還會覺得累,但為了賣弄自己的水準,少不得要用上重量級的詞語,顯示自己的別具慧心。何況在當時,張愛玲這部名著,胡蘭成擁有獨家孤本,他那麼虛榮的人,自然更要好好地煽乎一下了。
這並非胡蘭成有意欺瞞,他真心實意地希望自己更愛張愛玲,因為更愛這樣一個有才華的貴族後裔是對的,是有品位的,是跟主流社會合拍的。
美國哲學家弗洛姆說:大眾心理,存在一種逃避機製,個人不再是他自己,而是按照文化模式提供的人格把自己完全塑造成那類人,這樣可以使自己不再孤獨與焦慮。比如說,催眠師可以暗示生馬鈴薯是可口的鳳梨(菠蘿),接受催眠的人就會像吃鳳梨(菠蘿)那樣津津有味地吃生馬鈴薯。社會文化模式經常扮演著催眠師的形象,它說,你應該怎樣,害怕被社會孤立的人,就會以為自己“是”這樣。
而這種在催眠下產生的心理,其實是一種偽思想。
有一些特立獨行的人,嚴格摒棄這種偽思想,摸索、發掘、展現自我,米蘭·昆德拉算一個,魯迅算一個,張愛玲當然也算一個。相對於孤獨,他們更害怕自欺,哪怕剔出自己的血肉,他們也不能讓那種偽思想在自己的靈魂裏存身。
胡蘭成沒有這樣的力量,在他貌似瀟灑坦率甚至恣肆的背後,是對於社會文化模式的刻意逢迎。除了強調自己將張愛玲看得最重,他還一直聲稱,他深愛結發妻子玉鳳,盡管她相貌平庸、土氣、沒文化,但是,“我的妻至終是玉鳳”,我“幼年時的啼哭都已還給了母親,成年後的號泣都已還給玉鳳”,經曆了與玉鳳的一場死別後,“對於怎樣天崩地裂的災難,與人世的割恩斷愛,要我流一滴淚總也不能了”。
糟糠之妻不下堂,向來是為國人讚揚的美德,胡適先生的情史雖然可以連篇累牘,但他到底沒有拋棄江冬秀,仍然可以充任大眾心中的道德楷模。對於亡妻念念不忘,也符合國人的審美取向,悼亡之作層出不窮,根子可以追溯到《詩經》裏:綠兮絲兮,女所治兮。我思古人,俾無訧兮!一唱三歎,人鬼情未了。
我一點也不打算獨樹一幟,與上述的美好品質及感情為敵,假如它們是真的,我也願意加入感動的隊伍,但認識一個人,不但要聽其言,還要觀其行,我們看看胡蘭成幹的那些事,就知道完全不是那麼回事。
他看到玉鳳的第一眼,就不喜歡她,他喜歡那種尖下巴的精靈女生,玉鳳卻是一臉福相,完全不能煙視媚行,繡花也不精,唱歌也不會,甚至話也說得不倫不類,就是一個有點笨拙的鄉下女子。
胡蘭成新婚之夜才見到玉鳳,大為失望,不過他不是一個激烈的人,玉鳳再不好,總歸是他的妻,耳鬢廝磨間也處出一些情意來了,更重要的,是玉鳳對他,有著死心塌地的愛戀與信任,讓胡蘭成覺得很舒服。
胡蘭成描寫兩人婚後的生活,都有一點《浮生六記》的情致了,但我們同時也能看到,他在那女子麵前的優越感。他的家人總拿“拋棄”來威脅玉鳳,他不高興了,也會說結婚以來沒稱心過,雖是生氣時的過頭話,但設身處地地想,這話忒傷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