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初辦團練(1)(3 / 3)

說罷,帶著康福悄悄離開現場回衙門。

一個時辰後,國葆前來報告:抓到歹徒十三名。曾國藩指示黃廷瓚立即審訊。過會兒,他又想起一樁事,從抽屜裏拿出一張紙來,寫著:

“叔康兄:審訊時請留意,歹徒中是否有會堂分子,或是與會堂有聯係者。”

寫完封好,叫荊七送給黃廷瓚,接著拿出上午未看完的告急文書,聚精會神地看起來。

深夜,黃廷瓚前來彙報審訊情況——

五穀豐米行老板吳新剛,是個貪婪刻薄、心腸陰毒的商人。多年來,他使用許多不法手腕,擠垮附近幾家同行,壟斷了從南門到大西門一帶的米業,常常抬高市價,以次充好,短斤少兩,坑害市民,聚斂了萬貫不義之財。百姓背地裏都罵他“無心肝”。這“無心肝”偏又最會巴結官府,尋找靠山,盡管市民對他恨之入骨,卻又奈何不得。這一向,正是長沙城內缺米的時候,“無心肝”以低價從外地購得一批黴米朽米,摻在好米內,高價賣給市民。市民們受此坑害,莫不破口大罵。這時惱了一個漢子,此人名叫廖仁和,住在大西門外,是個碼頭上的腳夫,人生得牛高馬大,好打抱不平。他一聲吆喝,帶著十多條漢子衝進五穀豐米行,把“無心肝”痛打一頓。圍觀的人拍手稱快,有人喊:“廖大哥,幹脆把倉庫裏的米分給百姓,出口怨氣!”

人群中一片附和聲。廖仁和平時吃了“無心肝”不少苦頭,想想這不義之財,百姓取之何妨,遂應了大家的請求。附近百姓紛紛前來分米,鬧成了一場大事!

曾國藩靜靜地聽著黃廷瓚的審訊報告,眼睛半眯著,臉上沒有任何表情,心中在思考著如何處理這樁案子。這明擺著是百姓對奸商的懲罰,像五穀豐老板這樣的奸商,比比皆是,用不著再取什麼旁證,曾國藩相信審訊報告是真實的。但這樁案子鬧得很大,弄得長沙城人心浮動,如果不嚴加懲處,不法之徒便會蜂起效尤,搶米行、搶商店、搶錢莊,那不翻了天?要徹底斷絕效尤者的念頭,非嚴懲不可!打定了主意,曾國藩問黃廷瓚:“叔康兄,你看此事如何處理?”

黃廷瓚想了想,說:“吳新剛為商奸詐,百姓自發起來懲處,於情理來說,百姓無罪;從律令上講,有礙社會安定。無論如何,此風不可長。依卑職之見,這十三名鬧事者,為頭的廖仁和,杖責一百棍,遊街三日,其餘的人各杖責五十棍,釋放回家。”

黃廷瓚的處理,按通常民眾起哄鬧事而言,完全符合朝廷律令。不過,現在是亂世,亂世辦案,不能循常規。這個書呆子辦事,就是迂了點,曾國藩在心裏說。

黃廷瓚為人的確迂直,這一點,曾國藩與他在嶽麓書院同窗時就已深知。正因為迂直,他在官場上混得不順利。在江蘇候補知州,一候就是三年,後來的早已赴任,他卻一直得不到實缺,弄得衣食無著,寒酸不堪,老娘死了,連回籍奔喪的路費都沒有。也正因為迂直,卻被曾國藩看中。曾國藩喜歡這種不會使乖弄巧、心地踏實的人,他認為當今官場腐敗,就是由於巧佞之徒太多、迂直之人太少的緣故。曾國藩將審案局的日常事務,委托黃廷瓚負責,其他委員辦的事,也要黃廷瓚審查,黃廷瓚對曾國藩感恩戴德,盡心盡力地辦事。一般案件,曾國藩都依黃廷瓚的處理意見,但這件事,卻不能按他的意見辦。

曾國藩把若此事處置不重,將會引起不良後果的利害關係,向黃廷瓚剖析了一番,終於使黃廷瓚信服了。

“重判可以。為首的囚禁三年,協從的分別囚禁三到六個月。”黃廷瓚提出了從重的方案。

“這些人與會堂有聯係嗎?”曾國藩不對黃廷瓚的方案置以可否,卻提出了另一個問題。

“接到大人的手諭,卑職著重審訊了這件事。有人供稱為頭的廖仁和與串子會有些聯係,但沒有證據。”

“除廖仁和外,那十二名都是些什麼人?”

“十二人都長住大西門一帶。有四人曾被長毛擄去當過長夫,有三人原為駐守武昌的綠營,武昌被長毛攻破後,逃回來的。另外五名也都無固定職業,其中有三人因打過人,被按察使司傳訊過。”

“這就對了。”曾國藩點點頭,“我說這些人為何這樣無法無天,原來不是遊匪,便是流氓,竟無一個安分守己的良民。對付這種人,殺頭也不過分。”

“殺頭?”黃廷瓚大吃一驚,再重也重不到殺頭呀!

“誰?”正說話間,曾國藩見窗外似有一人影閃過,“荊七,你到外麵去看看。”

一會兒,荊七捧著一個紙套進來,說:“人沒見到,隻見門口擺著這個東西。像是信套,卻又很重。”說著,雙手遞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