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一案雙查”深入肅貪
深度
《西遊記》裏妖精眾多,通常難逃降妖高手孫悟空的火眼金睛。但是,真正被打死的卻寥寥無幾——因為這些妖孽總是有各種各樣的後台或靠山,最終隻是落得被“主子”領走的結局。中國的反腐倡廉搞了多年,為何仍舊這麼艱難?這在一定程度上是沒有追查相關責任領導的原因,即隻降服了 “妖怪”,並沒有觸及其背後的各類“菩薩”。但是,進入2014年,“妖怪”主人的日子也岌岌可危了。
“一案雙查”雙追究
1月13日,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在十八屆中紀委三次會議上指出,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門和單位,實行“一案雙查”,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中央黨校教授林喆告訴記者,“在以往的辦案過程中,一個貪官是誰用的、誰監督的,辦案人員都是不考慮的。案件發生以後,主管領導負責人往往不能得到徹底的追究,於是這個地區以後還容易發生類似的案件,形成腐敗圈子。”為了改變這一狀況,中央出台“一案兩查”辦案方式,加大對領導責任的監察。
2007年4月14日,河北邯鄲農業銀行發生了一起監守自盜案,銀行職工竊取金庫 5100萬元,但是案件被邯鄲農行隱瞞了兩天才向警方通報。最終,除了涉案罪犯被繩之以法,農行河北省分行行長被要求引咎辭職,邯鄲分行的副行長、紀委書記也被免職。林喆說,在這個案件中,除了當事人被追究法律責任,案發銀行的上級主管領導,也被追究了黨紀政紀責任。如今,這一辦案方式被提到了中紀委工作的製度層麵。
“責任鏈條”震懾“菩薩”
2013年,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中紀委十八屆三次全會都提出“在黨風廉政建設過程中,黨委要負主體責任,紀委要負監督責任”,將黨委、紀委對腐敗案件的查處形成責任鏈條,讓各級主管領導對自己的主管領域負責。
“而通過推行‘一案雙查’的查案方式,可以將責任追究落實到個人,改變有集體無人負責的狀態。”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相信,“一案雙查”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麵、在糾正用人選人不正之風方麵、在未來黨風廉政建設的製度反腐方麵,會起到很大作用。要讓幹部選拔任免的相關責任人都負起責來,形成“責任鏈條”。
“中紀委對‘一案雙查’非常重視,但是在執行方麵仍然存在很大阻力。”莊德水說,“同級紀委沒辦法監督同級黨委,在懲罰措施上也很少運用免職、撤職或者黨紀政紀處分,多用調任、約談等方式對違紀幹部進行冷卻。”
“由於‘一案雙查’現在還沒有具體的操作製度,對‘一案雙查’在查辦案件方麵如何具體執行與操作,中紀委應該會出台具體的製度,並對原來的查案製度進行修訂。”莊德水說,“下一步,‘一案雙查’將使紀委查辦案件的範圍得到拓展,而被追責的人群也會有所增加。”
摘自《民主與法製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