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你所不知道的大使(1 / 2)

你所不知道的大使

時政

作者:劉彥昆

在各種外交場合,

大使的現身往往是西裝革履、備受禮遇。

但卻很少有人知道,

這些神秘又帶有神聖感的外交官究竟有何特權,

又有何說不出的辛酸。

大使座駕的“秘密”

《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簽訂於1961年,它奠定了外交豁免權的法律基礎,其中的眾多條文都是現代國際關係的基石。中國於1975年加入這一公約。

外交部前禮賓司代司長、中國駐斯洛文尼亞首任大使魯培新告訴記者,在街頭遇見“使”字開頭的車牌,前三位數字代表國家,後三位數字代表該國使館的內部編號。其中,後三位如標記為“001”,則多是大使的座駕,如果車上還掛著國旗,基本就可以斷定是大使外出公幹。並且,隻有大使乘坐的汽車才可懸掛本國國旗。

如今,很多國家不再向大使提供公車。因此,大使座駕“千變萬化”,但萬變不離其宗的就是車牌和國旗。

“大使”的全稱是“特命全權大使”,作為一國派往他國或國際組織處理外交事務的最高級別的正式代表,享有比其他等級外交官更高的禮遇,可以請求駐在國元首的接見。

魯培新介紹,每一位在他國履職的外交官都有外交護照,這意味他們享受外交特權和豁免,他們的人身、辦公處、住所和公文檔案不可侵犯,並有刑事、民事和行政管轄豁免,擁有自由通訊、免納關稅等特權。而大使本人還有一本特殊的外交官證,“就像他們的身份證一樣”,上麵印著名字、職務,還需要外交部禮賓司蓋章確認。

大使被派駐到駐在國之初,有一個遞交國書的程序。每一位駐外工作過的中國大使都有一個16開大小、封麵中央印著金色國徽的紅色文件夾。

黃桂芳的文件夾裏還保存著1995年他出任中國駐新西蘭大使時的國書複印件、致詞及外交部禮賓司為他準備的具有新西蘭地域特色的大使遞交國書儀式的禮儀指導。

每個國家遞交國書的儀式也各不相同。出任新西蘭大使時,新西蘭人用毛利儀式歡迎黃桂芳,還要他跟毛利長者以“碰鼻子”的方式互相問候。在庫克群島,好客的當地人則喜歡擺滿一桌豐盛的菜肴和水果,請大使逐一品嚐。

從“召回”到“不受歡迎的人”

魯培新稱,駐外大使在任期結束時被“召回”,或大使定期“回國述職”都是正常現象。但非正常情況下的“召回”或“述職”多少伴隨著外交抗議,“很可能是傳遞一種‘不滿’信號,表示兩國關係緊張”。

中國外交史上也有過數次召回駐華大使的舉動。1981年,中國因荷蘭售台武器問題召回駐荷蘭大使,要求對方也召回其駐華大使,並將兩國外交關係降至代辦級——非正式外交關係。1995年,美國政府允許台灣前領導人李登輝訪美,中國當時也要求駐美大使回國述職。

在魯培新的外交生涯中,他還遭遇過更嚴重的外交危機——被對方國家宣布為“不受歡迎的人”及“限時離境”。

1963年,時年25歲的魯培新在中國駐蘇聯使館工作。當時,正值中蘇交惡。蘇聯報刊發表了數百篇文章,全麵攻擊中國。中共也不示弱,並於1963年發表中共中央對蘇共中央來信的答複《關於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總路線的建議》(簡稱“二十五條”)。

考慮到鬥爭需要,外交信使將“二十五條”的原始材料帶到使館,工作人員連夜趕印,再專程送給平時與使館聯係密切的蘇聯人士。

魯培新回憶,他的工作就是負責把這些材料散布出去。他開著車,連續送了三四天,接到文件的有機場負責人、政府機構官員、海關及檢驗檢疫機構的公務員,還有一些關注中國的熱心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