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2.同於我者,何必可愛;異於我者,何必可憎。——漢·仲長統《昌言》
譯文:和自己觀念和態度相同的人,不一定就可愛;和自己態度和觀念不同的人,不一定就憎恨。
解析:一般情況下,人都願意聽與自己所想一致的話,不願聽相悖的話。愛與憎也同樣如此。可是,相同與相悖之中,情況複雜。相同中,有確為一致的,但也可能為了投其所好,原本不同,卻為了奉迎故作諛辭。不相同中,有確為不同,但屬於獨立見解又經過驗證確為正確者;也有為了攻擊、詆毀而故造不同者。這些複雜情況,必須持完全客觀、冷靜、無私的態度才能準確地分辨出來,從而采取正確的態度對待。“同於我者,何必可愛;異於我者,何必可憎”正是這種正確態度的表現。而能這樣做的人,十分難得、可貴,必須具有很高的境界和很高的認識水平。
難是難,但也要力爭做到。
483.愛之則不覺其過;惡之則不覺其善。——南朝·範曄《後漢書·爰廷傳》
譯文:喜歡一個人,就察覺不到他的過錯;厭煩一個人,就感覺不出他的優點。
解析:任何一個人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任何一個人也不可能沒有一點長處。評價一個人必須依據其客觀表現,全麵、求實、冷靜地得出正確的結論。萬不可感情用事,任憑個人好惡,全麵肯定,或全麵否定。“愛之則不覺其過,惡之則不覺其善”,就是一種典型的偏見。其感覺帶著濃厚的主觀感情色彩。這是十分錯誤的。以此種態度去處理人際關係,必定人為地使自己陷入孤立。
一定要立足於全麵、客觀地觀察人和事物。
484.記人之善,忘人之過。——晉·陳壽《三國誌·蜀書·秦宓傳》
譯文:待人要記住他的優點,忘記他的過失。
解析:這是待人接物最好的態度。與人相交,最重要的是懷著一顆誠摯、友善之心。“記人之善”,既能向他人學習,又能使對方從中感受到尊重。“忘人之過”,既表現出了自己的寬容,又能使對方從中受到鼓勵,對己對人,都能受益。
如果能夠善於發現並充分肯定別人的優點,那就會處處碰到朋友;如果專挑別人的不足並大肆宣揚,那就會處處碰到對頭。
要把“記人之善,忘人之過”的忠告謹記在心!
485.以信接人,天下信之;不以信接人,妻子疑之。——晉·楊泉《物理論》
譯文:以守信待人,全天下的人都會信任;不以守信待人,連自己的妻子兒女都會懷疑。
解析:全句的核心和精髓是一個“信”字。誠信待人,是做人的準則,必須遵守。不要輕易開口,隻要向別人許下的諾言,就一定要一一兌現,決不食言。這是一份責任,這是一種尊重。如果以自己的誠信,贏得了大家的信任和尊重,這就是對自己的最高褒獎,從而內心會感到由衷的欣慰和愉快。如果言不守信,待人虛情假意,連自己最親近的妻子兒女都失去了信任,人混到了這個份上,豈不是太可悲了嗎?
一輩子都要誠信待人,一定!
486.不麵譽以求親,不愉悅以苟合。——唐·魏徵《群書治要·體論》
譯文:不當麵吹捧,以求得別人的歡心;不為了與別人隨意交結而故作歡愉。
解析:作者以暴露和批評的態度,描述了兩種待人表現。阿諛奉承以討好上司,和故作親密而取悅他人,都是偽善、功利、世俗的不良風氣所致。如果任其泛濫,則貽害無窮。所以,為人處世,定要求真、求實。人和人之間,要的是自尊、誠摯、純淨。萬不可“麵譽而求親”、“愉悅而苟合”!
487.欲人不知,莫若不為;欲人不聞,莫若勿言。——唐·吳兢《貞觀政要·公平》
譯文:要想不讓人知道,不如自己不去做;要想不讓人聽到,不如自己不要說。
解析:這是對世人起告誡作用的警句。怕人知道和聽說有關自己不光彩的言行,最好或者唯一的辦法,是自己不去做和說。這個辦法,確實有效,但認真體味,提出這一辦法並不是作者所言的真正目的。此句的深層次的含義,是規勸那些平時品德不端、行為不軌的人,要謹言慎行,徹底改變自己,做一個品行端正,被人所尊重、信任的人。
488.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宋·宋祁《新唐書·陸象先傳》
譯文:天下本來沒有什麼事,是庸人自己擾亂自己。
解析:句中提到的“庸人自擾之”的現象,在日常生活中,是屢見不鮮的。究其原因,是一些心胸狹窄、太過敏感的庸人,自尋煩惱,人為地給自己製造出一副精神枷鎖,時時背負,苦惱無窮。其實,原本沒有什麼問題時,不應胡思亂想,即使果真發生了一些矛盾或摩擦,也是正常的,就事論事,通過溝通和交流,也是可以得到妥善解決的。總之,要保持正常的心態,遇事冷靜,不要多疑,不要過於敏感為好。
天下本無事,勿要自擾之。
489.不可以律己之律律人。——元·張養浩《牧民忠告》
譯文:不要以約束自己的標準去要求別人。
解詞:律己:約束自己。
解析:此句的要點是提示人們要寬以待人。“律己”是應當的。人在任何時候,都要從嚴要求自己,以利於自己在事業、修養、生活等諸多方麵能夠達到高標準。但“以律己之律律人”就過於苛刻。要寬以待人,對他人寬厚,是一份愛心、一種誠摯、一種豁達。原諒別人的過錯,實際上也是一種鼓勵和期待,當其對此有所感知之後,就一定會自覺地改正不足,不斷進取。
要嚴於律己,寬以待人。
490.善疑人者,人亦疑之;好防人者,人亦防之。——明·劉基《鬱離子·任己者術窮》
譯文:常好懷疑別人的人,別人也會懷疑他;常好防備別人的人,別人也會防備他。
解析:此句一語道破地指出多疑、心生戒備的人給自己造成的後果。以此告誡世人,萬不可陷於無端的多疑、戒備的怪圈之中,萬不可對他人失去信任。不如此自己就會人為地背負著精神枷鎖,不得解脫,致使自己痛苦不堪。這豈不是“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
491.不可乘喜而多言,不可乘快而易事。——明·薛瑄《薛子道論·中篇》
譯文:不要趁著高興而多言亂說,不要趁著痛快就隨意改變原來要做的事。
解析:此句是警示語。人在過分喜悅、高興之時,容易情緒失控,進而發生差錯。“乘喜多言”是一類。趁著自己醉酒,或興致極高,就多言多語。言多必失,失在不假思索,信口開河,從而傷人。“乘快易事”是一類。逢到喜事而心花怒放,就隨意更改原本商定了的事,從而無意造成損失。這些情況隻要稍加注意,都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492.路徑窄處,留一步與人行;滋味濃的,減三分與人食。——明·洪應明《菜根譚》
譯文:道路狹窄處,要留出一步給別人走;有可口的美味,留出三分請別人品嚐。
解詞:食:品嚐,可作“分享”解。
解析:多麼感人的行為啊!在隻能容得下一個人走過的窄道上,恰巧有幾個人同時都想過去時,自己主動後退一步讓別人先過去;在品嚐美味佳肴時,留三分給別人分享。這看起來,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卻從其中折射出閃光、可貴的美德——心中時時裝著別人。在困難時相幫相助,在富足時共享安樂。這種無私、淳樸、善良的心地,是最美好的情操,是最珍貴的精神財富!
493.不責人小過,不發人陰私,不念人舊惡。——明·洪應明《菜根譚》
譯文:不責備別人小的過錯,不揭別人的隱私,不念念不忘別人過去的不良行為。
解析:此句的中心意思是寬待他人。任何人(包括自己)都有可能犯錯。自己犯錯,盡快改正;別人有錯,就熱情相助,並以寬容態度相待。“不責人小過”,更“不發人陰私,不念人舊惡”。這就是寬容,是諒解、忘懷,是大度。
494.不知人之短,不知人之長,不知人長中之短,不知人短中之長,則不可以用人,不可以教人。——清·魏源《黙觚·治篇七》
譯文:不了解別人的缺點,不了解別人的優點,不了解別人優點中的缺點,不了解別人缺點中的優點,就不可以使用人,不可以教人。
解析:此句連用四個“不知”,從四個不同角度,反複表述要對他人全麵了解。強調作為一個決策者,或者教育者,必須做到全麵、準確而細致地了解和認識人。這是選才或施教的先決條件。對人了解不足或把握不準,必然貽誤大事,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
要知人善任,要因材施教。
495.一字不可輕與人,一言不可輕許人,一笑不可輕假人。——清·王豫《蕉窗日記》
譯文:一個字不能輕易地給人,一句話不能輕易地許諾人,一個笑容不能輕易地送給別人。
解詞:假:借用。此句中可作“給予”解。
解析:此句意在告誡世人在待人接物方麵,要慎言慎行。“一字”、“一言”、“一笑”,雖然看起來微不足道,但也應認真、負責任地對待。因為,盡管隻是一個字,但也表示一種意義。辦事要有根有據,不可不假思索,隨意開口;盡管隻是一句話的許諾,但也要認真兌現,不可說完了事;盡管隻是隨意一笑,但也要恰到好處,把握分寸。何況,此句的意義還不僅僅隻限於三個“一”字。“小”中看“大”,其意深遠。
謹言慎行,嚴於律己。
496.求個良心管我,留些餘地處人。——清·王永彬《圍爐夜話》
譯文:求得良心能把握好自己,留些餘地對待他人。
解析:“求個良心管我”,話雖通俗,而含義卻很深刻。這是說,一個人必須要有良心來守護自己,這樣才能一生平安。良心是正義、仁愛、美德、真情、善良等內在精神素質的凝結體,是存於內心的是非、善惡的自我認識。有良心的人,必定會本本分分、規規矩矩地做人,必定不會做壞事、醜事。誰有悖於良心,誰的精神就會終身備受煎熬,心靈永不得安寧。“留些餘地處人”,是指處處留意,盡力給處於困境的人,提供寬鬆環境,留下退路,以便助其有所轉機。以這樣的善意和寬容之心待人,必能給人以鼓舞和激勵。這樣做,自己也能收獲一份幸福,何樂而不為呢?良心一定要有,餘地必須要留。
497.一信字是立身之本,所以人不可無也。一恕字是接物之要,所以終身可行也。——清·王永彬《圍爐夜話》
譯文:一個信字是立身處世的根本,所以人人都不可無信;一個恕字是與人交往必備的修養,所以終身都要奉行。
解析:此句的精髓是兩個字:“信”和“恕”。“信”就是守信,即說出來的話,句句兌現,使別人相信。這是做人的準則,是立身處世的根本。隻說不做、不守信用,必然會失去他人對自己的信任,從而喪失了做人的價值和意義。“恕”就是寬容。寬容是一份誠摯、一種諒解、一個期待。任何人不可能從不有錯。別人有了錯,甚至傷到自身,也應大度相待,不予計較。由於你的真誠諒解,而使犯錯者幡然悔悟,而你得到的也是敬佩和感動,這豈不是好事?
“信”、“恕”二字,應一生堅守。
498.何以息謗?曰:“無辯”。何以止怨?曰:“不爭”。——清·金纓《格言聯璧·接物類》
譯文:怎樣去平息誹謗?回答說:“不去辯白。”怎樣去停止抱怨?回答說:“不去爭論。”
解析:在與人交往中,由於誤會、猜忌、挑唆等等原因,受人誤解、抱怨,乃至詆毀、誹謗,都是可能的。但隻要自己做得對、行得端,光明磊落、心中無愧,就無需著急生氣;不要擔心名譽受損,而是心平氣和、充滿信心地以“無辯”、“不爭”相對待。因為,你要堅信:現實存在是最有力的爭辯;現實存在是最有力的證明。
良好形象的樹立,靠的是襟懷坦蕩、正直無私。這是“謗”不倒的;是“怨”不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