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靜態分析方法

在評價項目投資的經濟效果時,不考慮資金的時間因素,則稱為靜態評價。靜態評價方法的計算比較簡單,因而常用於投資方案的初選階段,如用於可行性研究中的機會研究和初步可行研究階段。另外,在項目財務評價中,用靜態分析方法進行項目財務獲利性分析。對於壽命期短、規模小的項目,可做靜態評價方法進行項目決策。靜態分析下要包括投資回收期和投資利潤率(或投資收益率)等方法。

一、投資回收期

投資回收期是以項目的淨效益抵償全部投資(包括初始投資和運行成本)所:要的時間,它是反映項目財務上投資回收能力的指標。

投資回收期能夠反映初始投資得到補償的速度。用投資回收期評價方案時,將RP與國家(或部門)規定的標準投資回收期相互比較,方能確定方案的取舍。在評價多方案時,一般把投資回收期最短的方案作為最優方案。

回收期分析的決策準則是選擇具有最短的回收期的項目,它常用於投資者希望盡快回收初始投資的情況。回收期法可作為其它分析方法的補充。投資回收期法有幾個缺點,使用時需要特別注意。首先,它不適於長周期項目,不能考慮後期才出現高償還的項目。其次,它隻著眼於投資的回收上而幾乎不注意投資的淨效益。

二、投資利潤率

投資利潤率(或稱投資收益率)是指項目投產後,每年獲得的淨利潤(或淨收益)與總投資之比,也稱投資效果係數。

用投資利潤率評價方案,隻有將實際方案的投資利潤率五與標準投資利潤率相互比較,方能確定取舍及方案的優劣。當進行多方案比較時,投資利潤率大者為優。

第二節成本效益分析法

通過對項目壽命期內成本和效益的分析比較來判斷項目的優劣,從而進行取舍的方法,稱為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在成本效益分析法中,用①淨現值(NPV)②收益成本比簡稱效益本比(B/C)和③內部收益率(RRI)三個準則進行項目決策。

一、淨現值(NPV)

淨現值是指以設定的折現率(一般是投資的機會成本),將各年的淨現金流折現到建設起點(初始點)的現值之和,即各年淨現金流現值的累計值,也等於總效益現值與總成本現值之差。

淨現值反映項目在經濟壽命期的獲益能力。如果淨現值非負,則在設是折現率下該項目可以考慮接受的。或者說在該投資機會成本下,項目的收益是好的。反之,如果淨現值為負,則項目在經濟上是不可行的。

淨現值一般難以用式直接計算得到,除非每年的淨現金流量均相等的極個別情況。淨現值可以有兩種計算方法;①按年未折現過的成本從效益中扣除得到“淨效益”流,然後折現求和;②分別計算效益的現值和成本的現值。

采用淨現值法作為項目決策標準,人們難以評定可接受的備選獨立項目(獨立項目就是並非相互排斥的項目,也就是說,實施這一項目不一定會排除另一項目的實施)的優劣等級,因為它是一個絕對的,而不是相對的衡量標準。一個小型而非常有吸引力的工程項目可能比一個大型而勉強合格的項目的淨現值要小得多。隻要兩者均具有正的淨現值,而且又有管理能力和資源來實施這兩個項問(這兩個項目不能互相排斥的),二者均可接受。然而如果由於缺少資金而不能接受這兩個項目,就說明投資的機會成本估算太低了,那麼正確的做法是提髙投資機會成本估算,直到僅僅選擇淨現值大於或等於零的項目。

對於相互排斥的項目的選擇,淨現值法是一個較好的選擇標準。

在應用淨現值法作出正確的選擇時,應遵循如下規則:

規則1所有現值都按同一時間基點折現。不管方案邊在同一時間開始,各個現值都應按基準年折現。

規則2所有現值都采用同一折現率計算。不論各替代方案資金來源是否相同,如計算結果要代各方案比較的指標,則必須選用相同的折現率。

規則3所有現值都要按同一分析期折現。不管所有替代方案的經濟壽命是否相同,必須根據共同的服務使用期進行比較。

規則4計算每一替代方案的淨現值,選取淨現值為正的所有方案,去掉負值的方案。若存在互斥方案,則按規則5在互斥方案中擇優。

規則5在一組互斥的替代方案中,選擇具有最大淨現值的方案。

二、益本比(B、C)

采用益本比選擇方案的準則是,如果按投資的機會成本將效益和成本貼現,那麼益本比大於或等於1的所有獨立項目都能夠接受。若益本比小於1,則拒絕。益本比大於1即表明在以該投資機會成本為折現率的情況下,效益現值超過成本現值,投資可以回收,項目有獲益能力。

正確運用效益成本的準則應遵循下列規則。

規則1用相同折現率計算所有方案的益本比。

規則2用相同的分析期比較所有替代方案。

規則3計算每一方案的效益費用比。選擇益本比大於1的方案,舍去其餘方案。如果其中包含互斥方案,建議用淨現值準則擇優。

在實踐中,倘若其它條件相同時,通常認為益本比較高的方案更可取,但按益本比評是方案優劣可能會產生錯誤。益本比往往排斥總效益和運行成本相對較高的方案,盡管這些方案與其它益本比較高的備選方案比較起來具有更大的創造財富的能力。因此這時應考慮用淨現似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