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隨感(1 / 1)

最近讀心理學,聯係身邊的人和事,感觸頗深。

從心理學來說,人有三個我:本我、超我、自我。

本我——原始的本能的欲望。

超我——接受家庭、學校、社會教育後的有良知的、高尚的我。

自我——這是一種理智的東西,它溝通社會與本我,在兩者之間尋求一種平衡,一種價值取向。

假如已婚的你在茫茫人海中遇到一個品貌俱佳、情感豐富、聰明理智、知識深邃、談吐風趣、幽默大方的男人或女人,本我會本能地產生欲念,會白日發呆,夜不能寐,腦子裏全是對方的影子。會傻傻地想其每一句話,每一聲笑,感到莫名的親切溫暖,如醉如癡。此時你的心已被點燃,情難抑,你會整天心裏酸酸的、痛痛的,並時刻要控製自己的情緒。之所以出現這種意亂情迷、渴望深入交往的現象,因為這是一種靈與肉的本能。

超我此時會出現,他會告訴你人與動物是有區別的:婚姻製約,道德準則,良心債,親友情等等。總之,你身上肩負著責任和義務,不能率性胡來,是非不分,迷途不返,你們的結局是無法圓滿的,千萬不要深陷其中,不能自拔。若你還不自省,社會便會出來幹預、調解、進行約束,令你懸崖勒馬。

此時,本我與超我便發生衝突,出現一場惡仗。自我就是這種戰爭的“第三者”。它要左右逢源,協調和平衡。它總是站在本我的立場上,但比本我聰明、睿智。它會提醒本我:不能強求,不能犯法,不能觸犯刑律,但可以去接近,以情征服,以愛感化——它不像本我那樣直接、愚蠢,那樣動物化;也不像超我那樣“超凡脫俗”,那樣高尚,高尚有時便是壓抑或虛偽。它是比較現實也是比較理智的,但它本質是傾向於本我,是為本我服務的。它認為,既然現實不允許,既然有無盡的麻煩,既然是無言的結局,那還是就此放手吧。

人類社會需要道德規範、法律約束,需要自我,正是自我創造了人類社會,發展了人類社會。

我想,這大約就是古人所說的發乎情,止乎禮了。如果隻有情而沒有禮,隻有本我而沒有自我和超我,那這個社會就沒法維持,早就解體了,更談不上什麼和諧。

所以,不幸陷入情網的癡男怨女們,我理解、同情你們,但為了道義,為了曾經的承諾,為了不傷害另一個可憐的蒙在骨子裏的無辜的人,為了你的子女,還是把你們的情感深埋心底,選擇放棄,忍痛割愛吧。你們有的隻能是相互理解、安慰、祝福,以及綿綿無盡的思念和牽掛,欠下的情債此生無法償還,隻能等待來生了。感情這東西不是一棵樹,可以用刀砍斷,它是一條河,劈不開,斬不斷。可歎這世界裏又多了兩顆渴望見麵卻不能見麵,渴求相守卻不能相守的在錯誤的時間裏碰撞出火花的永世牽掛之心。

有位佳人,在水一方,

我願逆流而上,依偎在她身旁。

無奈前有險灘,道路又遠又長。

我願順流而下,找尋她的方向,

卻見依稀仿佛,她在水的中央。

虛無飄渺,似有似無,若這本不該產生的感情就是鏡中花,水中月,一切都是虛幻的,那該多好,那就沒有傷感和痛苦了。哎,人啊人,不能達到超我,不可本我,那隻能自我了。這是一種無奈的選擇,但它是唯一正確的選擇。

(200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