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圖書發行(一)(3 / 3)

此外,從1990年起,根據中央宣傳部《關於改進非貿易對外文字宣傳品出版發行工作的意見》,在自治區黨委宣傳部的支持、協調下,寧夏外文書店先後與寧夏賓館、賀蘭山賓館、銀川火車站貴賓室、170車組、民航銀川機場、海寶塔寺等單位建立了關係,由書店提供非貿易對外宣傳品,各單位安排陳列、閱讀場所。僅1991年寧夏黃河文化節期間,共陳列各類非貿易對外宣傳資料146種、2483冊,取得了較好的對外宣傳效果。1989年~2004年,寧夏外文書店累計發行各類圖書、音像製品414.4萬冊(盒),金額3673.97萬元。

為了深化發行體製改革,尋求新的產業增長方式和經濟增長點,自治區新聞出版局於1998年8月和2004年12月相繼作出決定,寧夏外文書店與自治區新華書店合並,對外保留原名稱,為自治區新華書店下屬的不定行政級別的獨立核算經營部門。

五、私營發行業

新華書店寧夏分店於1953年9月致函銀川市工商聯合會文具同業公會,建議其加強對私營發行業的教育和監督。同時,新華書店進一步掌握、控製年畫的貨源和批發權,把全省私營發行業的銷售活動統一納入新華書店的管理軌道。1954年寧夏新華書店開展年畫征訂工作,私營發行業全部向當地新華書店訂貨,全省總訂貨量達20餘萬張,比1953年增長23%,使私營發行業實際上成為國營經濟領導下的統一發行網的組成部分。

1954年5月,新華書店寧夏分店第四次經理會議決定對私營發行業進行一次全麵調查。調查工作於6月初開始,參加調查的有銀川、吳忠、中寧、中衛、阿拉善左旗等市、縣支店,主要情況如下。

一是截止1953年底,全省有私營發行業65家,從業人員110餘人(不含流動商販)。其中:銀川18家,吳忠19家,中衛10家,阿拉善左旗8家,平羅6家,中寧4家。

二是私營發行業沒有專營書店,常年兼營圖書的有10餘家,季節性經營的約50餘家。這些發行網點大都在該市、縣的繁華地段,如銀川市複興街、吳忠市朝陽街。他們中多數無商號名稱,也不掛牌,有店名的13家。

三是1953年,私營發行業銷售總冊數11.4萬冊(張)、2.07萬元。其中:營業額0.6萬元的1家,0.1萬元~0.2萬元的4家,其餘均數百元不等。

四是私營發行業的進貨,主要在上海,如上海的通聯書店、華美畫片社、徐勝記、藝輝等。其次是西安的長安書店、新生文具店,北京的寶文堂、蘭州的大成書店也向寧夏供貨。進貨折扣一般7折至7.5折,也有6折的。

五是阿拉善左旗雖屬邊遠地區,但私營發行業比較活躍,占全省私營發行網點的13%。1954年又比1953年增加了3家。

1954年6月,新華書店寧夏分店擬定了《關於對私營發行業社會主義改造問題的初步意見》,得到新華書店總店的基本肯定。1955年,根據國家對私營企業改造政策,大部分兼營書商劃歸商業係統參加私改,銀川的誌成久、義和永2家書店並入新華書店銀川支店,入資2654元、店員3人。

1982年7月,文化部轉發了國家出版局《關於圖書發行體製改革問題的報告》,要求各地“積極發展集體書店,適當發展個體書店。新華書店和出版社都要加以扶持,提供充裕的貨源,給以適當的折扣,使之有利可圖。”從此,寧夏非國有經濟的集體、個體書店如雨後春筍,迅猛發展。1982年全區有集體、個體書店16家,1983年增至119家,1985年達到168家,1992年僅銀川市參加行業協會的就有109家。1995年,幾十家集體、個體書店聚集銀川商都經營書刊,民營書市逐漸成形,並初具規模。

集體、個體書業的崛起,是圖書發行體製由單一經濟成分和單一發行渠道走向多種經濟成分和多種發行渠道的主要標誌,彌補了主渠道網點的不足,方便了讀者,活躍了圖書市場。

六、供銷合作社經銷點

1951年,自治區新華書店主動與省供銷社聯係,得到支持,先後與78家基層供銷社簽訂了《圖書經代銷合同》,擴大圖書發行網絡,以改善農村圖書發行工作。

新華書店作為圖書發行主渠道,對供銷社在貨源上提供保證,在發行業務上給予指導,並實行經銷包退貨的辦法,解除供銷社害怕積壓圖書的後顧之憂。經店、社雙方共同努力,寧夏供銷社售書點不斷增加,發行業務不斷拓展。至1966年底,全區供銷社售書點達339處,10年間發行各類圖書1000萬冊、150餘萬元。供銷社已成為新華書店在農村發行工作中的重要同盟軍。

“文化大革命”十年期間,供銷社經營圖書業務處於停滯狀態。1972年圖書銷售額大幅度下降,僅為8.9萬元,相當於1966年的30%。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供銷社經營圖書業務又獲發展。1980年9月,文化部、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發出《關於加強農村圖書發行工作,積極為現代化服務的聯合通知》,提出供銷社售書點的設置和規劃,“要實事求是,以方便讀者、講求實效為原則,供銷社常年性售書點一般設在公社所在地和集鎮上”。1981年8月,自治區新聞出版局召開全區農村圖書發行工作會議,並與區供銷社發出聯合通知,進一步疏通供銷社發行渠道。在店、社雙方的積極推動下,供銷社售書點恢複到1966年水平。1982年全區供銷社發行圖書54萬元,較1966年增長74%。1982年~1985年,是我區供銷社發行圖書的頂峰時期。此後,在供銷社承包經營的改革中,由於圖書是微利商品,經銷圖書業務出現滑坡,盡管新華書店作了種種優惠讓利的努力,終因經濟利益影響而難有起色。1992年,全區供銷社售書點隻有111個,銷售金額43萬元;1995年,供銷社經銷圖書的萎縮局麵仍在加劇,售書點下降為68個,銷售金額不足40萬元;2004年供銷社售書點進一步減少,發行量持續銳減,發行業務幾乎處於停頓狀態。

七、出版社自辦發行

1980年8月,國家出版局頒發了《出版社工作暫行條例》,規定“有條件的出版社經與發行部門協商後,可以自辦郵購業務,自設門市部,作為書店發行工作的補充”。寧夏人民出版社於1981年成立讀者服務部,配備專職人員,開始辦理寧版書和租型書的征訂工作,並開設60平方米的門市部,開展寧版書和租型書的零售、郵購業務。1984年4月,出版社在總編室設立發行科,編製5人,負責寧版圖書的征訂、發行、儲運工作,並接管了讀者服務部的人員和業務。1984年下半年,全國省級人民出版社發行聯合體在新疆成立,寧夏人民出版社報經自治區編辦批準,成立圖書發行公司,為社直屬企業。自治區財政廳給予積極支持,撥款20萬元建造門市部和業務用房。圖書發行公司經理由社發行科長兼任,實行統一管理。圖書發行公司作為全國省級人民出版社發行聯合體的成員單位,相互特約經銷各省級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這樣不僅豐富了寧夏的圖書市場,也擴大了寧版圖書在全國的覆蓋麵。1993年5月,寧夏人民出版社成立出版經貿總公司,圖書發行公司並入總公司,專營寧版和外版圖書的零售業務,原發行科改組為發行部(正處級),全麵負責寧版圖書的自辦發行工作。

經過20多年的不懈努力,寧夏人民出版社的自辦發行已有一定規模。社發行部下設征訂一科、征訂二科、儲運科,有員工16人;截至2004年年底,寧版圖書發行單位已達367家,發行網點遍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據不完全統計,1986年~2004年寧版圖書自辦發行銷售額達8351萬元,其中2004年銷售額1013萬元,比1986年銷售額增長11倍。

八、寧夏郵政圖書超市

寧夏郵政圖書超市始建於1997年,全區共有網點5處,其中銀川2處,吳忠1處,中衛1處,靈武1處。從業人員32人。

郵政圖書超市的進貨渠道,主要是全國各正規的圖書、音像製品出版社和主要報刊社,也有少量獲得批發權的民營圖書發行單位。銷售方式主要是門市部零售。

九、其他社會發行力量

從1950年起,新華書店依靠社會發行力量,先後發展了一批圖書代銷處,以彌補自身發行網點的不足。此後,這一做法不斷完善和發展,其主要形式有以下幾種。

(一)商業代銷點

利用商業部門兼營圖書,新華書店提供圖書,定期結算,給予代銷折扣。1995年寧夏新華圖書有限責任公司曾在銀川市寧夏商業大廈和新華購物中心建立圖書代銷點。

(二)文化站(館)代銷

利用文化站(館)經常開展文化活動的便利條件,由站(館)方提供人員、房屋、設備,新華書店負責供書,開展售書業務,並按銷售額給予一定的手續費。

(三)廠礦書店

由廠礦工會或宣傳部門利用本單位人員、設備,開辦書店,新華書店提供貨源,按批發折扣結算貨款。平羅縣汝箕溝礦辦書店堅持30餘年。

(四)業餘發行站(點)或義務發行員

根據需要和可能,在某些機關、學校、部隊、廠礦,建立業餘發行站(點)或義務發行員,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重點圖書代銷業務。代銷基本上是無償的,由新華書店給予少量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