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黨的八大至今:明確規定,必備程序
革命勝利後,中國共產黨成為執政黨,這時黨內出現了一些黨員革命意誌衰退、組織觀念淡薄的現象,再加上黨員發展迅速,某些黨組織沒有實行嚴格的控製與檢查,把一些不夠黨員起碼條件或不完全具備黨員條件的人吸收到黨內來;有些投機分子、破壞分子,也在想各種辦法鑽入黨內,企圖取得黨員資格。因此,如何采取嚴格審查的方針和穩步前進的辦法,教育和改造那些不完全具備共產黨員條件、或喪失共產黨員條件的黨員,清除少數混入黨內的各種壞分子出黨,如何保持與提高黨的純潔性和戰鬥力成為黨建工作當務之急。
1951年春天,中共中央召開第一次全國組織工作會議,決定對全黨的基層組織進行一次普遍的整頓,在全體黨員中進行一次關於共產黨員必須具備的八項條件的教育,特別是關於社會主義、共產主義前途的教育。在這種教育的基礎上,對每一個黨員進行認真的審查和登記,對犯有嚴重錯誤的和不夠黨員條件的黨員進行組織處理。因此,對入黨申請人的思想轉變過程和入黨動機十分重視,會議通過了《關於整頓黨的基層組織的決議》。整黨工作逐步展開,到1954年春基本結束。
1956年通過的八大黨章規定,公民申請入黨,必須有正式黨員兩人介紹,經支部大會和上一級黨的委員會的批準,並且經過一年的預備期,才能轉為正式黨員。由於人們的文化水平普遍提高,因此對入黨申請有了新的要求,口頭申請基本被書麵申請所取代。
1966年至1976年的十年內亂,使我們黨和國家遭受了巨大的損失。在此期間的入黨申請書也打上了明顯的時代烙印。入黨申請書成了對毛澤東個人頂禮膜拜的表達形式。很多入黨申請書上除了有最高指示外,還寫滿了申請人無限忠於毛主席、忠於黨中央,表達自己對毛主席無限熱愛和崇拜等話語,體現了那個時代人們思想的執著和狂熱。
改革開放以後,1982年十二大通過的黨章對“文化大革命”時期的錯誤做法進行了撥亂反正,規定年滿18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願意參加黨的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並且規定“申請入黨的人,要填寫入黨誌願書,要有兩名正式黨員作介紹人,要經過支部大會通過和上級黨組織批準,並且經過預備期的考察,才能成為正式黨員”。“預備黨員的預備期為一年。”現今發展黨員的基本程序就是按照這個規定執行的。1990年8月1日中共中央組織部頒布的《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對入黨手續進一步作了明確要求,規定要求入黨的人向黨組織自願提出申請時,應遞交本人親自寫的入黨申請書。
一般認為,寫入黨申請書沒有固定的格式,但一般應有以下內容:一是為什麼要入黨。即對黨的認識和入黨動機。對黨的認識包括對黨的性質、宗旨和最終目的是怎樣想的?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是怎樣認識的?入黨動機方麵主要談自己在要求入黨的過程中有什麼樣的思想演變。二是個人的自然情況及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係情況。個人簡曆一般從接受學校教育時寫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一般指直係親屬、直接撫養人及與自己有聯係和一定影響的親友。三是明確表達自己的願望。即對待入黨的態度和決心。四是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風等方麵的表現,主要優、缺點及今後努力的方向。
(責任編輯:徐 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