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東窗事發(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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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同電影電視裏看到的審問犯人的程序一模一樣,一邊努力回答著警察的詢問,一邊不由得有點悲愴的想:怎麼就混成這樣了?如果這要是被抓起來判了刑,這以後還有臉回家嗎?自己在深圳的路以後該怎麼走呀?可是自己哪兒做錯了,走到這一步哩?如果BOB 一開始說搞這鳥公司,我就不同意?這好像也不可能,自己一定會被炒了魷魚的,如果參加搞服裝廠就是參與的挪用公款,這去哪兒能說理去呀?

“陳少秋(BOB)給過你多少錢?”一個警察問到。

“BOB 不用給我們錢,我們工資是打卡上的。”

“沒有私下給過你錢嗎?他說有給過。5千元。”

“那是虎門搞服裝專賣店給的備用金,都有帳的。”

“開服裝廠你有投錢嗎?”

“我沒錢,隻是BOB說過,如果這個服裝廠虧損的話,會從我們提成裏扣。”

“你是服裝廠股東嗎?有簽協議嗎?”

“我們沒簽過任何協議,BOB 嗯,陳少秋是我們老板,所有的錢都是 BOB 出的。”

“陳創攜款事,你知道嗎?”

“昨天知道的。”

“他私刻公章,收取公司款項的事,你知道嗎?”

“不知道。我們正常收到貨款都是交給 BOB,我收到的貨款也一樣是交給 BOB,陳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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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睡在隻有一張草席的木板上,第一次讓趙祺陵感覺到失去自由的悲慟,禁閉室裏有蚊香,仍然有很多的蚊子,一整夜沒睡好,除了蚊蟲的滋擾,還有對未知的明天的恐懼,在胡思亂想中,迷糊的睡去,又一次次被驚醒。夜,真它媽長啊。

第二天,第三天,除了間或的過來問問外,基本沒人管趙祺陵了,無聊和越來越因胡思亂想引出來的擔憂,在狹小的空間裏讓人有種窒息的難過。幾乎讓人崩潰,對經濟嫌疑犯,似乎還是有某種寬容,沒人打,雖然有些保安在耍些小威風的嗬斥外,警察對趙祺陵還算客氣。第三天傍晚,一個警察對趙祺陵說:這一個月內,要隨傳隨到,這次挪用公款的案子,和你沒有直接關係,間接還是有,要配合警察的調查,知道嗎?

擁有自由是最快樂的事,自由是比有錢更愉快的享受,而我們常常忘了我們還擁有的這種幸福!走出禁閉室,看著繁星點點的天空,呼吸著自由的空氣,頓時讓三天以來的愁悶都化為烏有,如果真犯了國法,真不是件好玩的事。反正回家也是一個人,索性在路邊的夜宵攤上吃了點東西,看著街邊上行走的人,其它桌子上吃宵夜的年輕人,趙祺陵呷了一大口啤酒,閉著眼感受著冰冷的酒刺激身體的暢快,感受著自由自在的輕鬆……

周一再去上班時,被公司保安攔在了門外,趙祺陵有心裏準備,但還是想要回自己的當月工資呀,出來打工,最起碼的經濟保障得有呀。大家其實都是熟人,保安也不想讓越祺陵難堪,就請出了江濤,江濤看到是趙祺陵,臉色略有些難看,還是客氣的說:“小趙,老板對於背叛他的人,真是深惡痛極的。你不可能不知道,BOB 挪用公款的事,你也不可能沒參與到搞服裝的事。這些哩,老板是最忌諱的,你最好不要指望拿到工資和提成了。”

“江主任,你都知道,我們直接麵對的老板是誰,我們該繳回的貨款是交給誰,我沒拿一分錢公款,又沒有違反公司流程,我們這些 BOB 招來的業務員,怎麼可能不聽 BOB的?我們有什麼辦法。我覺得基本工資還是應該發的吧?!”

江濤有些不耐煩:“小趙,我不可能改變老板的想法,我也就是現在代管業務部,說到底,我也是打工的,隻能聽老板的。不光是你,阿莊,胡蓉,陳創更不用說了,誰都沒拿工資。就這樣好不,我還有事要做。”說完,再也不看趙祺陵臉,決絕的走進公司。

警察通知趙祺陵,要求在周三去到虎門服裝銷售門店取證,並對許麥做詢問調查,在深圳的趙祺陵,想同胡蓉,阿莊商量,阿莊電話無人接聽,胡蓉倒是積極的出主意。“你和你老婆倆人都參加了服裝廠工作,肯定會被當成挪用公款的行為,你們有沒有可以躲開的地方哩?最好還是躲開吧。”

“不用吧,我們一分錢都沒有拿過,隻是管管門店,管管服裝廠的帳呀。”胡蓉的話,讓趙祺陵有些驚恐,分辯道。

“千萬不能把帳本給警察看呀,這就是實實在在的你們倆參加了挪用公款的事實噢!”胡蓉的話裏有些著急。

“許麥本來就是BOB 找來做帳的,再說了,也沒什麼秘密的帳呀。BOB 在服裝廠上花的錢也都有據可查嘛。”趙祺陵心裏有點明白,胡蓉想讓他和許麥回避開警察的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