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3章 遇特種車怎麼讓行?(1 / 1)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不受行駛速度、行駛路線、行駛方向和指揮燈信號的限製,其他車輛和行人必須讓行。行車中遇這些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應及時讓行,禁止穿插或超越。

對特種車讓行有兩個前提:一是特種車必須是在執行緊急任務時,才享受所賦予的特權。二是要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才享受所賦予的特權。其他車輛遇到執行任務的特種車,不論來自何方,凡是可能妨礙其通行的都應立即避讓。如果四種特種車輛同時相遇,一般來說,應當按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順序依次避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