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0章 城市中怎樣在道路邊停車?(1 / 1)

汽車在城市道路上不可隨意停放。在標明可以停車的道路上停車時,應緊靠道路右側依次按順行方向停放。如與他車頭尾連接停放,至少應保持2米的車間距離,不可與他車並列停放。如因故必須在坡道上停車,要選擇路麵較寬和前後視距較遠的地點。前輪朝向安全方向,拉緊手製動器,上坡掛一檔,下坡掛倒檔。用三角木或石塊塞住車輪,防止汽車滑溜。

在允許停放車輛的慢車道上,汽車停放有三種形式,如圖11所示。一是平行於慢車道停放,車頭一律對著行駛方向(以右路邊緣為準)。二是垂直慢車道停放,這種停放以車頭一律對著路中心並列依次停放。三是偏斜慢車道停放,這種停放以車頭右斜對路中心,車身與右路邊緣成45°角停放。遇允許停放車輛的慢車道需停車時,應先降低車速,靠慢車道一側緩行,同時觀察尋找可供停下本車的空位。發現適宜的空位後,應及時撥打轉向燈,準備停車。對第一種停車方式,應采用側方停車的駕駛方式,將車停在所選空位上。對第二和第三種停車方式,應采用倒車庫的駕駛方式,將車停在所選空位上。

不管哪種方式停車,若路麵上劃有停車位的,車均應正直地停在停車位的標線之內,若沒有劃停車位,第一種形式停車時,右車輪應距右路邊緣10~30厘米,前保險杠距前車1.5~2米正直地停車。不得車身歪斜或緊靠前車停放,以免過多占據車道空間影響他人,或車輛距前車太近無法駛離停車位。第二和第三種方式停車時,要注意車頭與所停車輛保持平行,並注意與左右側車輛保持0.5米以上距離,以便開關車門和人員進出。

城市中禁止在未標明可停車的道路上停車,若要短時間停車上下客,可選擇標有招手停車的地段停車;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車輛,若要較長時間停車,應到規定的地點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