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是否有過這樣的體會:在下雨的時候,即使是傾盆大雨,也不會給你的身體帶來損害。但如果換成一股像水槍那樣又細又猛的水流向你射來,就很容易把你擊傷。這是什麼道理呢?這個比喻吧,如果把前一種情況下的大雨比作“普通光”的話,後一種情況下的水槍式的水流就好比是“激光”了。現在,就讓我們從頭說起吧。

1960年,人們用紅寶石製成了一種特殊的儀器,發現在它周圍的閃光燈發出的強光通過這個儀器後,就被轉變成一束特別細、特別亮的光,這就是激光。這種儀器就叫激光器,後來人們又研製出了多種不同類型的激光器。

激光實際上就是受激輻射的光,它是一種特殊形式的電磁波。與普通光相比,激光有許多特點:第一,亮度特別高。有的激光亮度竟然比太陽的亮度還要高出很多倍。第二,激光方向性特別好,不易發散。激光在傳播過程中始終像一條筆直的細線。比如,一束激光射到距離地球38萬千米的月球上,光圈的直徑也隻不過是2千米;而探照燈的光束假如也能射到月球上的話,它的光圈直徑將是幾千千米或上萬千米。可見,激光的方向性特別好,因此能量也就特別集中。談到這裏,我們對上麵談到水槍的例子也就不難理解了。第三,激光顏色特別純。比我們通常看到的霓虹燈的顏色還要純得多。此外,把強激光彙聚起來,就可以在聚焦處產生幾千萬攝氏度的高溫,可以用來進行高難度焊接和高難度的醫療手術。由於激光有這麼多神奇的地方,所以很快就受到了人們的重視,並且很快得到了廣泛的應用。特別是在未來的星球大戰中,激光將扮演重要角色,被作為太空大戰中的“王牌”武器來使用。

1983年1月25日,美國空軍曾宣布,他們用強激光武器的空中實驗台——“飛機上的激光實驗室”,成功地攔擊了五枚向它打來的“響尾蛇”導彈。本來導彈是飛得很快的,1秒鍾就能飛行1000多米,但強激光器發射的“光彈”——激光束,是一種電磁波信號,每秒能走30萬千米。

因此,用“激光彈”打落導彈是件輕而易舉的事情。在這次式驗中,還用激光束引爆了裝在一枚導彈頭部的炸藥。美國空軍認為,這次試驗的成功,是研究激光在軍事上應用的一個非常“重大的裏程碑”,是一次十分關鍵的實驗。

利用激光良好的方向性製成的一種“激光製導炸彈”,是從飛機上發射出來的一束激光,使它照射到要攻擊的目標上,再在炸彈頭部裝上一個用激光尋找目標的裝置,它能接收從目標反射回來的激光,並控製炸彈的尾部,引導炸彈飛向要攻擊的目標。激光的速度是每秒30萬千米,一旦目標被激光照射上,它絕對逃不脫被導彈摧毀的命運。

激光在軍事上的應用,確實使人震驚。1975年11月,美國兩顆新式衛星在前蘇聯境內進行偵察時,被前蘇聯試驗中的反衛星激光武器擊傷,變成了廢物。美國對此很是惱火,也積極地進行了用激光裝置擊落衛星的試驗,並用試驗用激光炮擊毀空間火箭彈和其他可用於空間大戰的武器。由此,人們預感到利用激光武器進行星球大戰的時間不會太遠了。同時,人們也清楚地看到,激光武器確實是星球大戰中的“王牌”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