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9章 狼孩奇聞之謎(1 / 2)

1920年10月初,一位名叫辛格的印度傳教士來到霍達木裏村,村裏的人們正為“妖怪”大傷腦筋,據稱,那些“妖怪”在這個位於加爾各答以南130千米左右的小地方一帶,已經橫行無忌兩三年了。辛格此行的任務就是滅除或者驅走它們。這位傳教士弄到了一具軍用望遠鏡和幾支槍,與住在附近的兩個歐洲人一起,於“妖怪”的巢穴——一個巨大的廢舊白蟻塚附近,設立了簡易望所。辛格並未潛伏多時便發現,從洞口走出了兩隻狼崽和三隻大狼,其後緊隨著一個“妖怪”。那怪物的模樣十分可怕:身子是人,頭卻像巴鬥。差不多與此同時,還爬出了另一個“妖怪”,不過要小得多。辛格的同伴已經準備朝它們開槍射擊,但辛格認出那兩個所謂的妖怪都是人,沒有讓同伴開槍。

辛格熟諳鄉民的習俗,便從遠離此地、對“妖怪”的故事毫無所聞的一個村子裏找來幾名幫手,協助他發掘狼穴。他們擊斃了一隻不肯就範的母狼,另外數隻四散而逃。在一個沒有糞便和食物殘渣、四壁溜光的圓形暗室中,他們發現了兩隻狼崽和縮成一團的“妖怪”們。

民民們抓了狼崽各自回家,辛格則將兩個野孩子帶到村裏,交村民暫時照管,準備過些時候由他本人領走。但當他5天之後再來時,卻發現他們已肮髒透頂,饑渴待斃。原來,村民們由於迷信,已嚇得棄家出走。傳教士對那兩個拾到的孩子細加觀察,判明她們均係女孩,小的僅約1歲半,大的則已8歲左右。他給她們取名叫阿瑪拉、卡瑪拉,把她們送進了他和夫人擔任監護人的米德納普爾市孤兒院。這件事辛格處理得很明智,向誰都不曾講過他的這兩個被監護人的往事。

那兩個女孩不會和人一樣走路,而是四肢著地,像鬆鼠般機靈地四處跑動。據辛格講,她們那目光銳利的藍眼睛,黑暗中能像狼眼似的閃閃發光。辛格後來還說,這兩個孩子剛剛被找到的時候,都是“像狼一樣舔食東西”;再熱也不淌汗,而是狗一般地張大嘴巴喘氣,借以散熱降溫。她們老是撕掉身上的衣服,害怕光亮;白天萎靡不振,午夜之後卻變得十分活躍。她們不肯吃人類的飯食,而動物屍體和肉類哪怕藏而不露,她們也能憑氣味尋獲,貪婪地大口吞食。她們不會人言,僅僅在夜闌人靜後,不時發出陣陣長嗥。

年末,小女孩阿瑪拉病重,養父母十分焦急,便請了醫生診治。這個醫生卻十分好奇,聲言隻有在向他講明小病人往昔的生活情況之後,才肯為她治療。辛格夫婦迫不得已,隻好滿足他的要求,同時也取得了他秘而不宣的保證。然而次日一早,整個故事已經弄得滿城風雨。這一來可就熱鬧了。辛格夫婦被記者和好奇的人群成天包圍,各報連篇累牘地發表文章,還拍照了新聞影片。幾乎所有的印度報紙也都刊登了那兩個女孩的照片。

各地的人們對整個故事深信不疑,這倒絲毫不應歸咎於報界人士,因為連美國的一位人類學家不久後也公布了辛格的日記,作為證明這兩個被人尋獲的女孩是狼哺育大的一篇學術評論的補充材料。

那位印度傳教士鑒於阿瑪拉和卡瑪拉已轟動全球,便倒填日記寫成了“日記”。在刊出的126頁日記中,他追述了發現兩個女孩的過程以及其後數周、數月內的事態發展。遺憾的是,日記中各種事件的時間混亂,許多東西顯得自相矛盾。盡管如此,這一番敘述還是造成了一個結果:對於傳教士夫婦,尤其是那位妻子,一往情深、無限耐心地關懷無依無靠、近乎癡呆的苦命孩子,世人都讚歎不已。

小阿瑪拉不久即死於腎炎,姐姐卡瑪拉則活到1929年才死去,其時她很可能已經17歲,卻始終沒有學會正確地說話。不過她未死之前,卻逐步掌握了部分單詞和句子,並能以一些特別的語音表達自己的願望。漸漸地,卡瑪拉不再怕見其他孩子,並且愛上了自己的養母,對她不勝眷戀,還學會了玩洋娃娃,也習慣了一般人的飲食。不知何故,她對一切紅色的東西都懷有特殊的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