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時間是物質客觀存在的表現,物質的存在就代表時間的存在。假如把一個物質體放在斥力足夠大的環境下,物質體就會燃燒,運動和變化都會加快,這個物質體存在的時間本來可以很長,但在這種環境下卻瞬間就變成了另外一種物質。也就是說,物質體本來代表一段十分長的時間,但在斥力足夠大的情況下,卻變成了一段十分短的時間。而且斥力變大所產生的後果有一個特點,“用來衡量時間快慢的物質體”本身所具有的斥力越多,代表的時間就越快,具有的斥力越少,代表的時間就越慢。這說明,斥力會令時間變快,並且時間的變快程度與斥力的多少成正比。
太陽是一個斥力十分大的恒星,根據上麵所得的結論,在那裏時間會變得十分快,而不應該像愛因斯坦的理論所得出的那樣時間會變得比地球慢。
斥力令時間變快,而引力與斥力性質是相反的,引力自然會令時間變慢。這是因為在引力作用下,物質體就會與引力結合,因而越變越重,越變越穩定,存在時間也越變越長。而且引力變大所產生的後果也有一個特點,“用來衡量時間快慢的物質體”本身所具有的引力越多,代表的時間就越慢,具有的引力越少,代表的時間就越快。這說明,引力不僅會令時間變慢,而且時間的變慢程度與引力的多少成正比。
對於時間的變快或變慢,有一點需要加以注意:凡事物極則反,引力作用或斥力作用太大時就會互相轉變;所以當斥力作用太大,斥力物質就會轉變為引力物質,時間就會由十分快開始變慢;當引力作用太大,引力物質就會轉變為斥力物質,時間就會由十分慢開始變快;所以時間會發生轉變,它會跟隨物質體引力斥力的變動,而發生相應的變化。
由於時間是物質客觀存在的表現,它的性質由物質“存在”這一種主要性質來決定,因而時間是相對於物質而言,是相對於物質的“存在”狀態而言。假如物質的存在狀態發生了變化,時間一定會跟隨物質存在狀態的變化而變化。相反,假如時間發生了變化,那麼時間之所以會變化一定是由於物質的存在狀態發生了變化。時間既然是相對於物質的存在狀態而言,因而不同的物質或不同的物質體所代表的時間就會有所不同。又由於不同的環境就會存在不同的物質,因而在不同的環境下,同一物質或同一物質體所代表的時間也會由於它們會和不同的環境物質結合而有所不同。至於任何的物質或任何的物質體所代表的時間“有所不同”的大小程度如何,都隻與其存在狀態有關,因而都是決定於它們本身存在狀態之間的差異。不過,我們完全沒有必要把時間想得這麼複雜,這是因為,“時間是物質客觀存在的表現,它的性質由物質的存在性質來決定”,因此我們隻要考慮了物質的存在狀態,其實也就把時間考慮了進去。這時,時間與物質就是一體的,我們也就可以在假想狀態中把時間分開來看待並認為時間是均勻流動的。當然,這隻是一種與時間的真實本質有所區別的假想狀態。但在這種假想時間下的物質狀態,其實又已經包含了所有的根本複雜得沒有任何辦法可以衡量和計算的時間因素。這樣,我們就可以依據這種假想的均勻流動的時間方式來理解這個世界,並因此而使這種理解變得更簡單更輕易和更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