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馬(1 / 1)

我曾穿過聖盧西亞河口,我驚訝地發現,雖然我們的馬不是很經常遊泳,但它們能非常容易地遊過寬達至少有600碼的河流。在蒙特維的亞談論此事時,有人對我說,一艘載有騙子和馬的船在普拉塔擱淺了,一匹馬曾遊了7英裏,然後上岸。那天,我們被一件事情逗樂了,一名高卓牧人驅使一匹倔馬遊泳,他脫光身上所有衣服,跳到馬背上,騎入水中直至水漫過馬背,然後從馬背後滑抓住馬尾。馬兒每次轉頭,他都手掌擊水潑濺馬臉、以驚嚇它。一旦馬臥入水底,他就立起來。在馬到達對岸前,他一手提韁,穩當當地坐著。裸男騎裸馬,確實是一道風景。我從未知曉這兩種動物是如此絕佳合配的一對。

馬尾確是非常有用的附屬肢體。和高卓人擺渡方法一樣,我曾和4個人乘船擺渡過一條河。如果一人一馬要穿過一條寬河,那最好的辦法就是抓住馬鞍或馬鬃,並隨機利用另一隻手。

在要穿過裏奧·科羅拉多河時,我們被一群群的母馬耽擱了。這些過河母馬,是想跟著先前一支馬群去內陸。從沒有如此搞笑的景象讓我如此著迷:成百上千的馬頭,豎起的耳朵,仰天的鼻孔,共朝一個方向。馬頭在水麵上,就像一群兩棲動物在淺灘上。母馬的肉是探險勇士的唯一食物。這給勇士們非常良好的出行條件。馬兒在這平原上的奔跑的路程讓人相當吃驚。我確信一匹不負重的馬一天能跑一百英裏,而且可以連跑幾天。

在拉斯維格斯附近的一個牧場,每周都有很多的母馬因它們的馬皮價值而被殺掉,雖然每張馬匹隻值5美元。起初你會感到驚訝,隻為了這麼一點小錢就去殺掉母馬。

但是,在這個國家,去馴服一匹母馬或去騎它都被認為是荒謬可笑的,母馬除了配種,別無價值。我在那裏唯一看到母馬的用處是把小麥從麥穗裏踩出。母馬在一個圍場裏被趕著跑,場上散撒著一束束麥穗。

在南美,當地的馬本應生長、繁衍、進化、消失,但沒過幾代就被和西班牙殖民者一起到來的寥寥馬匹的大量後代取代。這著實讓人驚奇。大象、乳齒象、馬、空角反芻動物,它們的遺骨可在西伯利亞和白令海峽兩邊找到。我們的想象也不由得被引導到北美大陸的西北角,這應是人們所說的新世界和舊世界的物種集散地。許多幸存的或滅絕的同類物種在舊世界生長。

北美的大象、乳齒象、馬、空角反芻動物,看起來很可能在海水還未完全吞沒白令海峽之前,從西伯利亞通過白令"路橋"到達北美,再從那裏,在西印度群島淹沒以後通過陸地到達南美。

在南美,它們和帶有當地特征的動物混居一段時間後,從此滅絕。西班牙人帶來的第一批馬於1537年到達布宜諾斯艾利斯,然而在那不久這塊殖民地被拋棄了,馬因而也變成野馬。1580年,僅僅43年之後,我們聽說在麥哲倫海峽就有了這種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