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位數學經常不合格的人,我能把這樣的邏輯說清楚,已經是極限,說完這些話,我點燃一支煙,看著眼前的人。
“你來說吧!”信爺對凱特琳說道。
凱特琳猶豫一會開口道:“我們並不是全部一起來,而是分為兩個陣營,死歌和我們不在一個陣營裏,他又其他人負責,至於救世主,他說,你信嗎?至於他為什麼來偷東西,我估計是夢遊了。”
對於這個解釋,我顯然是不能接受的,老子肯定是救世主啊,雖然沒有哪個救世主穿著五十塊錢的衣服,二十塊錢褲子,外加一雙阿迪王球鞋,但是哥就是這麼自信,偷東西,夢遊?且,扯淡。
“我現在要走,你們攔著我,就別怪我不客氣。”死歌冷冷的說道。、
他剛要打開房門,我一把按住,懷抱著雙手盯著他:“吃了我兩桶泡麵就想走?給錢!”
“就是,給錢,!”老黑苦著臉說道,死歌的兩桶泡麵都是搶的他的。
“不要逼我!”死歌盯著我,白內障的眼睛更加可怕。
我下意識的縮著脖子,還是不放手,我總結出來了我不放手的三個原因:第一,這貨是個人才,我得留著,第二,這貨到底想偷我家什麼東西?萬一他把我的種子給銷毀了,我找誰說理去?第三,就是這貨還欠我的麵錢,麻雀再小也是肉啊。
“小健,你冷靜下,不要激怒他。”信爺慌張的說道。
我疑惑的望著他,就連一向鎮定的蓋倫哥都望著我,含著淚搖著頭,而男槍甚至一股腦就跑了。
“你逼我的!”死歌淡淡的說道,然後他就開口唱起了一首歌。
我無法忘記那一晚那個悲慘的時刻,整個小區的人都捂著耳朵,把我家的門砸的凹下去一個洞,我從未聽到有人能將一首歌唱得如此難聽,怎麼形容呢?就是這歌唱得,方圓五十裏能辟邪,男的聽了軟了香蕉,女的聽了內分泌失調。
當一首《我的太陽》唱完之後,我,信爺,蓋倫,凱特琳,還有老黑,我們的鼻血都不自覺的留了出來,信爺動了動我:“叫你別逼他。”
唱完一首歌,死歌滿意的走了出去,我長歎一口氣擦了擦鼻血,我的心徹底涼了,本以為能夠消停一會,不多時,死歌又走了回來。
“我在你這裏住一晚,明天再走。”死歌看了我一眼,就地躺在地上睡起來。
我打開房門,看到漆黑的小區裏,幾條哈巴狗在走動,搖晃著尾巴,哈哈哈的出著熱氣,我撓撓頭發,不知道死歌這貨為何又回來了,難道是因為怕狗?
第二天一早,我家的門就被敲得震天響,我趕緊打開門,整個小區的大爺大媽都聚集在我的門前,看到我一臉的和藹。
“小健啊,你也在這裏住了這麼久了,有沒有興趣搬家啊?”
“這是我的房子,我肯定要守著啊,我搬哪門子的家?”我摸著腦袋一臉懵逼。
居委會的李大媽搓著手,就像年輕了四十歲一樣羞射:“小健啊,能不能告訴你的朋友,考慮下整個小區的感受,我知道他們都是身懷絕技的奇人,但是大爺大媽們啊年紀大了,受不了噪音啊。”
我看著李大媽,響起死歌的歌聲,渾身一顫:“大媽,你放心,我保證以後他不會再唱歌。”
“唉,也是大媽們不對,你放心,今後廣場舞我們肯定去公園,不會在小區跳,我們互相幫助,共建和諧小區。”
“好好好,大家都是鄰居,互相體諒,互相體諒。”
我送走了這群大爺大媽,長舒一口氣,看來一物降一物啊,廣場舞再牛逼,也比不過能弄死人的歌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