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保存野火到人工取火
人類最早利用的火都是自然界的野火,從野火中取得火種,再讓它延續和繁衍下來。保存火種曾是原始人群體的一項重要任務,故都設專人來保管火種。無論是引進野火,還是保存火種,都要受到自然條件的限製,萬一遇戰國銀雙虎到突發的自然變故,有時會造成火種的中斷,將給原始人的生活帶來極大的不便。因此,在生活實踐中,摩擦生火的現象引起了人們的重視。在打製石器中,會發現某些石塊相擊時會產生火星,但是這種火星一閃即熄,要使它燃燒變成火焰,在當時是不容易的。人們在使用木製工具時,也發現某些枯木被猛力相摩擦時,時間長了不僅會磨出一些木屑,還會發熱,當熱到一定程度也會生出火星,這種火星周圍有較高的溫度,燃燒時間相對長一點,若遇到易燃的幹草之類的纖維,則能燃燒起火焰。於是人們發現了鑽木取火的方法。
從保存火種到摩擦生火,其間至少經曆了數十萬年。關於摩擦生火起源於何時已難於稽考,但我國的上古時代就有鑽木取火的傳說,《韓非子·五蠹》記載說:“上古之世……民食瓜果、蚌蛤,腥臊惡臭,而傷害腹胃,民多疾病,有聖人作,鑽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悅之。”這裏的聖人就是後來神話傳說中的燧人氏,燧人氏顯然不是一個具體的人,而是一個擅長鑽木取火的群體。鑽木取火的方法在我國古代沿用了很長一個時期。根據模擬試驗可以推測,當時是用一根較硬的木棒做鑽棒,被鑽的木塊往往是軟木,當鑽棒在軟木上快速旋轉後,鑽出的木屑就可能燃燒起來。據了解,直到20世紀,生活在深山老林中的海南黎族和雲南佤族仍有人采用鑽木取火的方法來生火。
居延漢代烽燧遺址出土的鑽木取火工具
遠古的鑽木取火工具,由於其為木質,在考古中實難發現。據對出土文物的調查,在漢晉遺物中,例如在居延漢代烽燧遺址中就曾發現過鑽木用的鑽棒和木片,如下圖所示。
從這些文物可以推測,當時鑽木取火的方法實際上又演進為鋸法取火。鋸法取火其原理同鑽木取火法,隻是在具體材料和材料形狀上有所改進,它是利用製成齒狀的竹片與硬木棒相摩擦而產生熱量來取火。傳說中的伏羲氏“錯木生火”即是指這一方法。《莊子·外物》所說的“木與木相磨則燧遺址出土的鑽木取火燃”,大概也是這種方法。這種方法在戰國以前較為流行,在戰國之後依然流傳下來。據20世紀50年代在少數民族的考古調查中,曾發現在雲南的佤族、苦聰族中仍有人采用鋸法取火。他們截取當地生長的一種名為“阿由”的樹木為底木,用鐵刀在樹心上刻一凹槽,然後用一竹片在凹槽中往來摩擦。另有一人手持火草置於凹槽兩端,並且夾緊底木,直到摩擦出火星引燃火草。此外,還有一種以竹藤做條帶來鋸的帶鋸法。假若你想親自操作一下上述方法,你就會發現,無論是鑽木取火還是鋸法取火,說起來簡單,做起來並不容易。燧石相擊雖能有火星迸出,用它取火就更難了。